跳至主要内容

屋宇署公共服务特别安排
************
  因应政府于一月二十六日公布将恢复提供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以应对市民大众和企业的需求,屋宇署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宣布,除在过去两个月实施特别工作安排期间提供的紧急和必须的公共服务外,该署会在采取针对性措施减少社交接触和实施预防感染措施的前提下,由明日起(一月二十八日)恢复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于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总部(屋宇署总部)地下的收件处,将于星期一、三及五,即由本星期五(一月二十九日)开始,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重新开放,接收市民提交的文件。为减少社交接触,该署限制同一时间可接受服务的人士数目。此外,该署亦会于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于屋宇署总部地下设置投递箱及投标/报价箱,以支援收件处服务;及
 
(二)设于屋宇署总部二楼的楼宇资讯中心,将于星期一至五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重新开放,提供查阅和复印私人楼宇记录的服务。为减少社交接触,该署将限制同一时间可接受服务的人士数目。
 
  于香港太古城太古湾道14号七楼屋宇署拓展部办事处收发处柜枱的服务时间维持不变,于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三十分至下午三时三十分接收新建筑工程的法定申请及相关文件和表格。申请人会经预约到收发处柜枱取回已处理的图则及相关文件。
   
  在特别工作安排下,该署处理有关服务的时间可能较一般为长。就此,屋宇署人员及市民/业界人士之间会透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就其个案及申请继续保持沟通。
 
  屋宇署总部地下的一般查询处及该署的会议室,不会开放予公众(除为符合法例要求的重要会议外,例如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会议),直至另行通知。
 
  屋宇署呼吁市民除真正有急切需要该署的公众服务外,应尽量减少亲身到访屋宇署办事处。市民如有紧急举报,请致电1823。如有一般查询及举报,亦可致电1823或透过电邮(enquiry@bd.gov.hk)、电子举报表格(eform.one.gov.hk/form/bd0001/tc)、传真(2537 4992)或邮递通知屋宇署(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北座)。此外,亦可透过receipt@bd.gov.hk向屋宇署提交电子资料。
 
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5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