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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及答问内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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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及答问内容:
 
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早晨。昨天(一月二十五日)凌晨零时,特区政府完成了在佐敦某区域以「受限区域」形式进行的强制病毒检测,其后的后续行动和我们的初步总结工作都已完成,今早向大家作交代。
 
  这项在过去周末进行的行动涉及超过150多幢楼宇,这项大规模行动,我们在法律上称为限制与检测宣告(restriction-testing declaration),意思即是我们感到这区域有一定的传播风险,希望能够尽快切断病毒传播链,除了会要求在这区域内的人士要接受强制检测,而为了能够有效地尽快完成这强制检测,亦会限制这区域内的居民在整区未完成强制检测前不能离开;所以行动无可否认对于市民会有一定的不方便和影响。
 
  整体来说,这项行动可以说是顺畅和有秩序,我们的评估亦觉得是有成效,大部分专家亦认同我们这一次的行动。
 
  在这宣告下的限制和检测行动由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四时开始,一直到一月二十五日凌晨零时结束,一共44小时,较我们原定的目标时间48小时提早了几个小时完成。事实上,我们是更早完成的,在一月二十四日当我们知道所有检测结果已经发出,亦已转送予受检人士后,我们在当日一月二十四日下午六时,就已经开始让有阴性检测结果的市民可以离开「受限区域」,居民都欢迎有关安排;所以事实上,所谓的「禁足」时间是再压缩至38小时。
 
  我刚才说过,这项行动在昨天的凌晨零时结束,是属于宣告下的行动,亦即是限制居民离开该处的时限,但在昨天一月二十五日凌晨零时结束后,其实还有一些行动仍在进行中,就是执法行动。大家都留意到,我们一直到上午都有同事在这「受限区域」内检查由楼宇出来的居民有否一个SMS(电话短讯)证明他已经接受了强制检测。这项执法行动亦包括我们在星期日上门逐家逐户拍门,看看有否一些遗漏了、未接受强制检测的居民。所有相关的执法行动在「受限区域」内一共找到200多名应该接受强制检测但却没有接受检测的居民,部分人士马上被安排补做强制检测,而他们的资料我们亦会转交卫生防护中心作出适当的跟进。
 
  整项行动中总受检人数大约有7 000人,成功找出了13个隐性个案,相信有助我们在这区内里切断病毒传播链。我们留意到部分确诊人士早前已经接受强制病毒检测,结果是阴性的,这说明什么呢?就是说明这病毒的潜伏期相当长,在早前检测结果是阴性,并不等于往后过了数天它不会转为阳性;亦会有人员的流动,他们可以是早前未有感染,现时受到感染。我们会密切留意这情况,在有需要时会要求第二次强制检测。
 
  大家都记得,当日我在现场都强调,由于这项行动多多少少都令到市民不方便,以及考虑到市民日常生活的需要,所以应该做到以人为本。我现时看来,同事的努力是达到我当时希望他们尽量人性化的要求,包括他们真的逐家逐户拍门,进行了3 650次家访,找到470多户没人应门,随后亦做了一些跟进工作;亦为区内的安老院及其他行动不便的人士上门采样;为居民提供食物包、清洁用品,为有需要的长者送热饭,亦为在这区内没有居所的朋友安排休息地方。整个行动能够取得成功是有赖各方的努力,这次当然最重要的是在「受限区域」内接近7 000名居民的配合,整个行动才能顺畅进行;亦多谢我们不同部门超过3 000名同事参加其中,几支纪律部队提供了超过1 600多名同事;特别亦想鸣谢几个承办商,他们不眠不休地在凌晨进驻,设立了51个临时采样站。今次临时采样站提供的检测能力是远远超过7 000人,因为我们当时的要求是不想很多人要排很长的队接受检测,所以检测能力是远超所需;之后回到化验所亦尽了最大努力,在星期日很早已经完成所有样本的检测,令我们可以提早让受检人士离开其居所,整个行动亦可以提早完结。
 
  接下来简单谈谈我们如何看待这个行动。我刚才说,这个行动是成功的,但当然仍然有可改善的地方。我们听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和专家的意见,现在总结出来至少有以下几方面可以改善。第一是我当日说过的公布时间。我刚才跟大家复述过,这次要以「受限区域」的形式进行检测,是希望在最短时间、大家都未知道时,我们要求进行检测,所以保密性是非常重要,但今次消息泄漏了,有少许不幸,往后我们会考虑公布消息的时间。公布消息的时间和我们的第二点总结有相连,这次毕竟涉及超过150幢大厦、动用3 000名同事和三间化验所,所以在过程中保密难度是非常高,因此我们第二点总结是往后采取「受限区域」进行病毒强制检测的工作,可能应该更加聚焦,将范围缩小一些至一条街或几幢相连楼宇,但同时可能可以做多于一条街或几幢楼宇,即是说分散进行,因为事实上确诊个案也是有其密集性,我们的污水检测也是有一个特定范围,所谓catchment,所以这个会考虑。第三点当然是希望进一步压缩市民不能离开居所的时间,这个牵涉很多物流、沟通、化验所的化验时间、上载资料──即发出SMS通知的时间,每个步骤我们都会检视,看看有没有压缩的空间。
 
  疫情至今仍然令人非常担忧,尤其在过去七日,整体个案又较上星期多了三成,譬如昨天的个案亦看到源头未明的本地个案甚至是占超过一半。在这个前提下,病毒检测仍然是我们今次遏制疫情最重要的一环。我们参考了各区的经验和各种检测方法,会在这方面做得更加进取,希望在最短时间内将现时仍然在社区内的隐性传播者全部识别出来,那么我们就有机会可以走出「疫」境。
 
  我再简单说说,当我说我们要将强制病毒检测做得更加进取,事实上是什么意思。这个进取的工作,我要求同事要走在社区爆发之前,即是希望做到不是已经有很多个案爆发才进行——当然这个也要做,但如果能够走在疫情爆发前就更好。
 
  现时强制病毒检测分三个层次:第一是全港性,只要有任何一座楼宇、一座大厦有两个不相关的个案出现,或我们看到它的污水检测有呈阳性的样本,就要进行强制检测。自这一波疫情以来,我知道已经有超过100座大厦是在这个情况下——它们分布全港,它们满足了这个条件,有两个不相连的个案——要进行强制检测。第二个层次是一些「指定区域」的强制检测,即是该「指定区域」的风险较高,所以在该「指定区域」内只要有一个个案,即在一座楼宇中有一个个案,这座楼宇就要进行强制检测;同时,在该「指定区域」内,如果污水样本的检测呈阳性——只要有一个样本呈阳性——亦需要就着这个样本涵盖的大厦进行强制检测。到目前为止,「指定区域」有两个,一个是佐敦的「指定区域」、一个是深水埗的「指定区域」。我们已经物色了另外几个「指定区域」,稍后公布。第三个层次就更加严格,就是类似在佐敦这150多座楼宇的「受限区域」,即是除了检测外,人员的流动亦受到限制,不需要再看这些楼宇中是否有确诊个案,整个区域内的所有楼宇、所有处所内的人士都要在一段时间内禁止离开这个区,并进行病毒检测。
 
  各位会问,政府如何考虑在什么情形下采取什么层次或方案。当天我在现场都说过,有几个因素。第一是确诊个案的数目、性质、相连性和分布;第二是环境因素,即这个区有没有一些特别的环境因素令我们担心;第三是楼宇质素,即区内楼宇的楼龄和结构,特别是喉管和大厦管理,是「三无」大厦较多或是其他。
 
  另一个因素是我们现时发现越来越有用的辅助工具,就是排出来的污水的检测结果。尤其是我们这几年做创科,感到很欣慰的是这个创科的研究在很短时间已经可以应用,而且应用得非常有效,能帮助我们预早看到某幢大厦或某个区是否有这些病毒的存在;唯一遗憾的是不能即时很多倍地增加能力,因为它需要一种很精准的仪器,我们已经订购这些仪器,但可能亦要等一段时间才来到。现时我们把污水检测的能力配置在哪里,是非常有策略性,正如我所说,希望走在社区爆发之前,如果那幢大厦已有很多个案,就不需要再做,而是要做检测,待检测完成,如果我们有能力,当然想复检一次污水看看是否已经没有这些病毒。
 
  最后一个因素考虑如何去做「指定区域」、「受限区域」的行动,是能力的配置。大家看到那两天发生的事,都应该深有感受,虽然是一个小区的受限检测,但其实动员的人是非常多,才能够压缩时间和有效进行,所以我们在每次决定采用「指定区域」、「受限区域」的形式时,都不能够不考虑特区政府和相关协助我们工作的机构的能力。
 
记者:想问三个问题。第一,刚才林太提到有超过200个居民在「受限区域」内应要强检但没有接受检测,想问跟进工作包括什么?会否检控他们?另外,现时有否计划下一个「受限区域」?有没有时间表?第二,想问林太,你自己本身是否已向中央提出要求提供国药的疫苗?如果是的话,数量多少?中央有没有什么反应和回应?不过,国药和科兴(疫苗)都未有第三期数据,在这情况下,如果国药供港的话,如何说服专家和社会市民接受?最后一个问题,上星期行会前答问时都有问及关于特首选举和协商的问题,后来前特首梁振英再表示,如果香港的实际情况导致美国政府的傀儡当选香港特首,他质疑是否还需要选举,你是否认同这一番说话?或者会否认为这一番说话打击民主工作?谢谢。
 
行政长官:多谢三个题目。第一,我刚才主动说了,一项行动结束后是应该有后续工作的,而后续工作包括执法,所以昨天虽然解除了这宣告,我们很多同事都继续进去执法,但我们没有马上在现场进行检控,因为可能要研究原因,例如他有没有一些所谓可以免减责任的理由。我可以告诉你,我们已经取得那些资料,会交给卫生防护中心研究,之后会采取适当行动。这做法跟早前在乙明邨或一些大厦一样,在获发强制检测公告后,民政事务总署的当区民政处其实做了大量工作,他们先通知这些大厦要进行强检,之后就检查这些大厦内的住户是否真的接受了强检,例如在公共屋邨就相对容易,因为房屋署可以提供一些资料作核对。现在所有资料都已交予卫生防护中心,由他们采取适当行动。我在此呼吁,所有在这些须接受强检的大厦居民,请大家合作,因为你出来接受强检是为己为人。你可能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感染,因为我们现在发现,三成以上的确诊个案是没有病征的,你完全不觉得自己不舒服,但你可能是被感染了,亦未必知道在哪里被感染,既然有相对方便的方法——其实你平时也可以取样本瓶做检测,但我们提供方便,到你的住所附近设立流动样本检测站——希望大家合作。如果每次我们都有大量需要跟进的执法工作,就会分散了卫生防护中心的人力和精力,在此恳请所有居民,当你知道你是属于强制检测范围内的人士,就要马上接受强制检测。
 
  这条问题同时问下一次「受限区域」会在何时做,我不能公布;若公布了,你们会作揣测。我可以跟你们说,我们觉得有用的工具当然会用;如果已经没有个案,那很高兴,就不用使用了。现在看来,距离没有个案还有一段时间,所以我们一定会采取行动处理其他满足到我刚才所说的那几个因素的区域;但我真的不能说,时间不能说,大概在什么位置亦不想说,希望能在下次做到「突袭式」,保密程度比较高。
 
  第二个问题,没错,香港市民都很关心疫苗接种,因为看到各地,以及我们国家在内地,都开始接种疫苗;亦有人说接种了疫苗后,就会有各种方便、通行。作为行政长官,我亦很紧张疫苗的供应及接种工作。我们早前透过预先采购协议,买了三款疫苗,都是专家建议,亦是与药厂商量得出的。现在三款疫苗中,大家都很高兴知道,昨天已有一款正式经法律核准,就是复星/BioNTech,现在称为「复必泰」,但它的供应还没送到,现在希望二月底可以到;另外一款的药厂早就告诉我们不能那么早,是牛津的AstraZeneca,要到下半年;第三款本来是供应时间最早的,即科兴,现欠了些数据。在这情况下,我在去年十一月访京时,已经希望能够得到多点保证,所以向中央提出,如果在有需要时,希望中央亦可以分配一些在内地研发或生产的疫苗供香港市民使用。我现在——其实在至少十天、八天前——觉得已经到了有需要的这一刻,要求国家在这方面协助我们。你提出的问题是正确的,它也同样受核准疫苗使用的法律框架所规管,但现在言之尚早,我们再看接下来的发展是怎样。总之,我可以跟大家说,对于争取疫苗安全有序地让香港市民尽早接种是我的责任,我一定会尽我最大努力,而中央一直展示对香港抗疫方面的协助是义不容辞的。
 
  第三个问题,我真的不想参与这种隔空争拗,社会上已经有很多人在争拗,我不想再参与这种隔空争拗。我的理解是如我上次所说,《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基本法》附件一说明了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我在此强调,附件一说明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所以即使行政长官经协商产生,似乎都要有一个规矩,所以附件一须要作一些修订。最终无论是什么方法,香港作为一个特别行政区,直接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行政长官负有「双负责」的职能,即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和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所以须要由中央委任;因此怎样选出来、协商出来,最终都须要由中央委任。
 
记者:有两条问题,首先想问关于封区的问题,你刚才形容封区有成效,但回看昨天的确诊数字,69宗本地个案中有56宗都不在封区范围内,有38宗是源头不明个案。疫情全港都有,封区是否真的有用?另外想问,对小市民来说,可能因爲封区而失去工作,影响生计,政府表示不会赔偿,只会呼吁雇主体谅,政府今次用如此大力度去抗疫,甚至不考虑经济上的影响,是否意味着商界期望政府会在农历新年前后放宽防疫措施的愿望很大机会会落空?另外最后想问关于宣誓的问题,政府说今次修例会涵盖区议员,会否如建制派想法一样,追溯区议员过往的行爲?若有大批区议员被DQ,大量的空缺又会如何解决?
 
行政长官:三个问题。第一,我们的评估和专家的看法都认为在佐敦进行「受限区域」的检测是有一定成效。早前我们应该提供过一些数据,可能你说7 000个检测找出13宗个案好像不是太有用,但这13宗个案及7 000个检测相当于识别比率是0.17%,相对于去年九月做了178万个普及社区检测,当时找到45宗个案,识别比率是0.0025%。除非什么也不做,如果要做某一种检测去找出隐形传播链,这种比较聚焦的做法是有用的。不过这并不等于我们不做其他检测;我们自从十一月十五日这一波疫情以来,已经完成了260万个检测,其他的「须检必检」、目标组群的「应检尽检」,以及市民希望自行取样本瓶作检测的工作全部都会进行。既然提及了检测的成效,我想作一个呼吁,在所有组群中检测成效率相对较高的,是由私家医生转介的「须检必检」。我们早前已发出了一项强制检测令,就是医生如果发现有病征的病人是需要转介接受检测。自这一波以来,有80 000多个由私人医生的转介,他们一共找到515宗个案,比率是0.64%。我相信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不可能只有80 000个需要转介,应该还会有的,我在此呼吁——我记得袁国勇教授都曾经呼吁——私家医生请协助我们,宁愿多做少许程序,都要转介这些病人接受检测,因为你们的识别率特别高,换句话说,可以帮助我们更早切断在社会上的隐形传播链。我在成效方面的看法是这样,但这些成效不会即时令我们可以走出疫情,我们要不断密集、进取、持续地做,我刚才亦向大家介绍了我们会继续加强在强制检测那三个层次的工作。我也承认昨天的确诊个案数字是令人担心的,尤其是超过一半是源头不明,我们大家需共同努力。
 
  今次疫情大概已持续了一年,受影响的人士、企业,以至整个行业受影响的是非常多,特区政府都尽力地多次推出纾缓措施,但现在来到一个地步是需要我们在这段时间继续咬紧牙关撑下去,希望能够尽快将本地个案遏制至最低。在「外防输入」方面,我们已尽了最大努力,亦影响了很多行业,我相信你们都会留意到昨日有一家航空公司表示我们的最新措施会令他们的运载能力减低,以至成本增加或生意下降。每人都正在付出代价,所以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处理这问题。
 
  有关宣誓方面,我们会在农历新年后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正正是针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宣誓问题,这是源于在二○一六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了《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应如何进行宣誓和宣誓的后果,亦结合了在国家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公职人员作出声明或宣誓。我也曾公开说,曾国卫局长亦曾确认,区议员是属于公职人员,甚至可以说是优先须要宣誓的公职人员,所以法例涵盖的宣誓人士是包括区议员。这不是一项新增加的条件,因为他们在参选时都如立法会议员参选时一样,须要作出法定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至于宣誓后会带来什么后果,我想我今日不能详细说明。正如我刚才所说,这法例亦会明确说明在宣誓后,如果就职后有证据显示有任何违反了其宣誓的行为,是会有一些法律后果。在草案公布后,大家就会看得清楚。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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