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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防止贿赂条例(修订附表1)令》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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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十五日)在宪报刊登《2021年防止贿赂条例(修订附表1)令》(《命令》),以便使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证公司)全资拥有的两家附属公司,即香港年金有限公司(年金公司)及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按保公司),在防止贿赂和舞弊行为方面受到《防止贿赂条例》(第201章)(《条例》)的规管。
 
  《命令》指明年金公司及按保公司为公共机构,两家公共机构的成员及雇员因而成为公职人员,受到《条例》下的各类规定约束,包括不得就其在有关公共机构的工作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此外,与两家公共机构有业务往来的人,也受《条例》的相关条文规管;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与公共机构及公职人员有关的贿赂及贪污交易,均属犯罪。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年金公司及按保公司分别负责年金及按证保险业务,成立目的在于强化按证公司维护银行业界稳定、帮助市民置业安居,以及促进本地债券市场及退休规划市场发展的公共职能。鉴于年金公司及按保公司在香港的金融体系担当重要角色,将年金公司及按保公司纳入为《条例》所规管的公共机构符合公众利益。」
 
  《命令》将于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星期三)的立法会会议上提交议员省览。待立法会完成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后,《命令》会由二○二一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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