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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采购药物及高值医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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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蒋丽芸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答覆∶
 
问题:
 
  据悉,内地当局自二○一九年起推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及《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藉集体采购降低药物及高值医用耗材的单位价格,从而减轻患者的负担。例如,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期集体采购逾一百万个供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术(俗称「通波仔」手术)使用的血管支架,每个标价13,000元人民币的支架的购入价仅为约700元人民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医院管理局:
 
(一)在去年采购的西妥昔单抗、尼洛替尼及奥希替尼等昂贵治癌药物的单位价格分别为何,以及该等价格与内地当局在同期集体采购有关药物的价格如何比较;
 
(二)在过去三年每年采购供通波仔手术使用的血管支架的数目、产地及单位价格;及
 
(三)有否与中央或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的有关当局商讨,医院管理局可否参与内地集体采购药物及高值医用耗材的机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蒋丽芸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我的回应如下:
 
  政府的公共医疗政策是确保市民不会因经济原因而得不到适当的医疗服务。作为本港公营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医管局会按病人的临床需要和根据医管局的治疗指引,向病人提供获高额资助的医疗服务、药物及医疗项目。经济上有困难的病人可透过由撒玛利亚基金和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组成的安全网获得经济援助,以资助其购买「自资购买医疗项目」或药物名册内的指定自费药物的医疗开支。医管局亦会不时与药商进行磋商,就个别昂贵药物订立风险分担计划,以期为相关病人提供长远可持续、可负担和适切的药物治疗。
 
  医管局所采取的采购政策,旨在确保有效率的运作及秉持公平及具问责性的原则,并引入市场竞争和达致规模经济效益,通过合适的招标或报价程序,购得物有所值的药剂制品及医疗耗材。
 
  具体而言,医管局有既定机制及程序审批药剂制品及医疗耗材的采购。有关采购是按照《医管局采购及物料管理手册》的规定进行,手册参考政府的《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而订定。同时,医管局亦会遵守《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内相关的条例及国际监管机构对药剂制品的要求等。在进行采购时,相关专科的专家会考虑药剂制品或医疗耗材的质素、安全性、疗效、成本效益及临床应用经验等因素,以配合医疗运作需要。
 
(一)就采购癌症药物而言,鉴于药物价格属商业敏感资料,为避免影响药物采购的公平性,医管局不会披露购买药物的单位价格。医管局亦不知悉本地和海外市场或私人诊所的药物采购价格,故无法提供相关价格比较资料。
      
  在一般比较不同国家/地区的药物价格以评估为病人提供的可持续和可负担治疗安排时,亦需要考虑其他重要因素,例如当地的医疗政策和药物资助机制、不同的治疗方案等。
 
(二)有关采购冠狀动脉介入治療术(俗称「通波仔手术」)的支架方面,医管局会要求供应商于投标时提供支架的既定牌照及认证,例如原产地政府或卫生部门发出的制造商牌照以及符合国际标准权威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认证等。现时,供应商所提供的支架来自全球不同产地(包括内地及欧美等地),而医管局每年于公立医院约使用一万三千至一万五千条支架。医生会根据病人临床情况,建议为病人置入适合的支架种类及型号。然而,部分采购资料(例如血管支架的单位价格)属商业敏感资料,未能公开细节。
 
(三)就与内地就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的合作方面,现时香港与内地的法制及医疗体系有别,药物进出口的制度亦并非一致,因此须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医管局乐意继续与不同持份者保持沟通并借鉴经验,审慎考虑不同因素以探讨有关建议。
 
  此外,为便利港人在大湾区内得到适切治疗并促进医药企业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发展,特区政府会尽快经广东省审批后先行落实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试行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本港上市的药物,以及临床急需、本港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仪器;并适时延伸政策至更多指定医疗机构、药物及医疗仪器。我们相信有关措施不但有助吸引本地和跨国药企、生物制药和医疗科技公司以香港为基地申请新药注册,而且能够提升区内医疗服务的水平。
 
  多谢主席。
 
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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