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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现已推出(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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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八日)公布推出「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邀请有兴趣的企业申请参加计划,提供职位空缺予青年人。
 
  「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是行政长官二○二○年《施政报告》公布的其中一项措施,目的是鼓励和支持青年人到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及发展事业,让他们了解香港和大湾区内地城市的最新发展并把握大湾区的事业发展机遇。
 
  政府发言人表示:「正如行政长官在二○二○年《施政报告》指出,以香港的经济和市场规模,青年人的失业率可能会维持双位数字一段时间。另一方面,有7 000万人口的大湾区有十分巨大的发展潜力,能为香港青年人提供事业发展机会。有关计划已得到广东省及深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我们期望青年人能放眼国家,把握大湾区在学习、就业、生活方面的种种机遇,开拓更广阔的空间实现梦想。」
   
  根据计划,任何在香港及大湾区内地城市均有业务的企业都可申请参与,提供职位空缺。参加企业须在香港按照香港法例聘请合资格毕业生,并派驻他们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及接受在职培训。计划共提供2 000个名额,当中约700个专为创科职位而设。政府会按每名获聘毕业生向企业发放每月10,000港元的津贴,为期最长18个月。
   
  欲申请计划下的职位的青年人必须为香港居民,可合法在港受雇工作,并持有在二○一九至二○二一年由香港或香港以外的院校颁授的学士或以上学位。他们在计划下受聘可获得不低于18,000港元的月薪。如有关职位与创科相关,则合资格的毕业生除须符合前述的条件外,亦必须持有与科学、科技、工程或数学学科相关的学位。他们在受聘后须分别在香港及大湾区内地城市各工作六至12个月。
   
  劳工处联同创新及科技局已就计划成立秘书处,负责处理企业申请和发放津贴。有兴趣参与的企业可透过计划的专属网站(www.jobs.gov.hk/gbayes)了解详情及登记。计划下的职位空缺经过劳工处和创新及科技局处理和审批后,会上载至该网站供有意申请的合资格毕业生浏览。
 
2021年1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50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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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左)和创新及科技局局长薛永恒鼓励有兴趣的企业和合资格的毕业生申请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