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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半市民遵从强制检测公告接受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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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及三十一日发出的强制检测公告,以及卫生防护中心昨日(一月四日)的最新资料,就42处受强制检测公告涵盖的指明地方(见附件一),政府为市民安排流动采样站、社区检测中心或其他检测途径进行检测。相关强制检测公告限期已于昨日届满。

  根据食物及卫生局及民政事务总署的初步记录,截至昨日,共有约55 000名须接受强制检测的人士已透过27个相关采样站(见附件二)或各区的社区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占检测公告涵盖的相关大厦的估算居民人数近八成半。透过上述强制检测规定,录得16宗阳性个案。此外,民政事务总署了解部分市民亦有透过检测公告中其他检测途径进行检测。

  民政事务总署感谢市民的合作,遵从强制检测公告,齐心抗疫。同时,亦非常感谢政府有关部门和同事及检测承办商和其员工的努力和支持,为市民进行检测。

  民政事务总署再次提醒市民,政府会严肃跟进相关人士有否遵从所有检测公告。

  2019冠状病毒病病毒传播力强,不少患者虽无症状,但仍会感染身边的人。进行检测是对自己、家人及社区负责任行为。政府提醒市民须依从检测公告进行检测。任何相关人士如未有遵从检测公告即属犯罪,可处定额罚款5,000元,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即属犯罪,并可处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2021年1月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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