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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协助外籍家庭佣工及雇主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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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三十日)宣布调整协助外籍家庭佣工(外佣)及其雇主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措施。

延长现行合约的有效期限
      
     政府会进一步延长于二月四日、三月十九日、六月三十日以及九月三十日宣布的弹性安排,容许雇主延长其即将离任外佣的现行合约有效期限。就所有在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届满的外佣合约(包括上述在早前实施的弹性安排下获准延长的合约),劳工处处长已原则上同意,标准雇佣合约第二项的雇佣期可在雇主及外佣同意下,延长最多三个月。
      
     按照较早前实施的弹性安排的经验,三个月的延长期应已提供足够时间让雇主安排其新聘请的外佣来港。如新聘请的外佣未能于该三个月的延长期内获安排来港,而雇主须在该三个月的延长期后继续聘请现任外佣,雇主应申请与现任外佣续约,而再度延长合约的申请将不获考虑。雇主应预先作好准备,安排其新聘请的外佣于三个月的延长期内来港及/或安排与其现任外佣续约。

外佣的逗留期限
      
     政府于三月二十一日、六月三十日及九月三十日宣布,会弹性考虑外佣以访客身分延长在香港逗留期限(最多一个月)的申请,以便他/她们可以在香港寻觅新雇主。因应近日社会就入住住宿设施的外佣的健康风险的关注,以及为防止外佣滥用上述弹性安排而频繁转换雇主(俗称「跳工」),政府决定,提早终止雇佣合约的外佣,将不得申请以访客身分延长在香港的逗留期限;以及外佣须按政府现行的政策,于完成雇佣合约后离开香港,或于终止雇佣合约后的两星期内离开香港,两者以较早的日期为准。在需要特别考虑的特殊情况下,外佣可向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申请以访客身分继续在港逗留。
      
     入境处会继续接受和加快处理身处香港的外佣的工作签证申请。同时,入境处将进一步遏止外佣「跳工」的情况,并会继续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情况,例如申请人在12个月内提前终止雇佣合约的次数及原因。就涉嫌「跳工」的个案,入境处会拒绝有关工作签证申请,并要求申请人离开香港。
      
延后返回原居地度假
      
     在现行制度下,外佣在现行合约届满后跟相同的雇主续约,或将会与新雇主开展新合约,可在其原雇主或新雇主同意下,向入境处申请延后返回原居地度假,有关延后以由现行合约完结后起计不超过一年为限。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如外佣未能在上述的一年期内返回原居地度假,他/她可在其雇主同意下,向入境处申请进一步延长逗留期限直至合约完结,以便在该段期间返回原居地度假。
      
     至于早前已在政府于三月二十一日、六月三十日及九月三十日宣布的弹性安排下获准再度延长逗留期限的外佣,如他/她希望再次延后返回原居地度假,亦可向入境处申请再度延长在香港的逗留期限直至合约完结,以便在该段期间返回原居地度假。
      
     政府提醒雇主和外佣,上述弹性安排须由雇佣双方同意,而外佣返回原居地度假的规定仍然适用。雇主应尽量安排外佣在已延长的逗留期限内返回其原居地度假。
      
     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情况,在有需要时检视上述措施及弹性安排。
      
     有关雇佣权益的查询,请致电劳工处的外佣专线2157 9537(由「1823」接听)或电邮至fdh-enquiry@labour.gov.hk。至于有关外佣签证申请的查询,请致电入境处查询热线2824 6111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
 
 
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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