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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新任副主席及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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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三十日)宣布,再度委任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一名现任副主席及十位成员,以及委任两名新副主席及三位新成员,任命由二○二一年一月一日开始,为期两年。

  易志明获再度委任为副主席,吴永嘉与陈振英获委任为新副主席。获再度委任的成员有欧楚筠、朱永耀、蓝德业资深大律师、李晓华、李家仁医生、彭韵僖、黄至生教授、杨华勇、李文斌与罗孔君。新委任的成员为陈美宝、陈正欣博士与余汉坤。

  上述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监警会条例》)(第604章)第5条作出。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说:「面对社会不同意见、挑战和日益提高的公众期望,政府十分感谢监警会为确保香港享有一套公平、有效和具透明度的两层投诉警察制度作出的宝贵贡献。我亦感谢即将在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任期届满后离任的监警会副主席张华峰与谢伟铨,以及委员郑锦钟博士、何锦荣、许宗盛、关治平和宋莜苓,他们在任内积极带领和参与监警会的工作,协助监警会发挥其独立的监察职能,确保市民的投诉获得公平公正处理。」
   
  李家超表示,政府会继续全力支持监警会履行其法定监察职能,维护一个公平公正的投诉警察制度。   

  监警会根据《监警会条例》成立,该会为独立法定组织,负责监察和覆检投诉警队成员个案的调查工作。《监警会条例》对监警会的职能和权力,以及两层投诉警察制度赋予法定基础。警方亦必须根据条例履行其法定责任,遵从监警会提出的要求。监警会现时有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及22名非官方成员。
 
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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