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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抗疫记者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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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举行记者会。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香港中文大学何鸿燊呼吸系统科讲座教授许树昌教授、安老事务委员会主席林正财医生、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卫生)陈松青和卫生署署长陈汉仪医生亦有出席。以下是林郑月娥的开场发言:
 
各位传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
 
  早前我们公布行政会议在休会期间会随时召开一些特别会议处理与抗疫有关的工作,特别是与疫苗在香港作紧急使用有关的法律工作。今早,行政会议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全体非官方行政会议成员都有出席。在会议上,我们制订和修订了在第599章,即是《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下两个规例──一个是关于疫苗的使用,制订一条新的规例,稍后会向大家介绍;另一个是修订现有的一些规例,延长检疫的时间,由现时的14天改为不多于28天,以提供更佳保障。
 
  我们现在第一时间向大家交代有关疫苗在香港使用的工作。大家看到,除了惯常与我一起出席有关抗疫工作的政府同事,今日我们有两位专家,一位是许树昌教授,一位是林正财医生,稍后我会说说两位今次进一步协助我们在疫苗工作的角色。
 
  要让香港市民可以安全、稳妥、有序地接种新冠疫苗,至少涉及以下三大方面的工作──第一,在全球供应很紧张的情况下,我们怎样可以采购足够的疫苗让市民使用;第二,怎样可以在香港为紧急使用疫苗提供科学引证和法律的基础;第三是筹备,我们将会按着优先群组次序推行一个非常大规模的疫苗接种计划。稍后我会逐一方面向大家说说。
 
  在采购方面,参考了卫生署联合科学委员会的意见,我们需要采购最少两个不同的技术平台和最少两个不同药厂的疫苗。我和我的同事在十二月十一日已经公布了政府与两间药厂──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及复星医药及德国制药厂BioNTech达成协议;今日我很高兴,我们已与第三间药厂──阿斯利康(AstraZeneca)──达成协议,采购其与牛津大学共同研发、使用一种不可复制性的病毒载体技术的疫苗,供应剂量与上述两间药厂一样,都是750万剂。
 
  由于早前达成协议的科兴所用的技术是灭活疫苗,而复星医药与德国药厂BioNTech合作研发所用的技术是信使核糖核酸疫苗,所以可以说特区政府现时已经成功采购到来自三个不同的技术平台、三间制药厂一共2 250万剂疫苗。这三种疫苗都需要每次打两针,2 250万剂其实已经足够全港人口使用,不过为了审慎起见,我们会按原先的计划去寻找第四款疫苗,亦是750万剂,希望最终做到本港人口的两倍,有足够的疫苗可以使用。以上是采购方面的进展。
 
  第二方面,是批准这些采购得来的疫苗在香港使用。行政会议今日订立了一个新的规例,称为《预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规例》(第599K章),在目前公共卫生紧急状态下提供一个法律框架,引入一些符合安全效能和质素要求的新冠疫苗作紧急之用。顾名思义,因为是紧急之用,故难以用平时那一套注册制度来进行。规例的生效期先是十二个月,即是到明年的十二月二十三日。简单来说,这个规例是赋权给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可以根据一款新冠疫苗的客观医学数据,包括它的第三期临床研究数据,参考一个顾问专家委员会的专业意见,以及参照一个香港以外的药物规管机构已经核准那一款疫苗的使用,包括在当地的紧急使用情况,食卫局局长就可以批准这一款新冠疫苗在香港于紧急情况下作指明的用途;而这个指明用途,基本上可以说是指由政府推行的疫苗接种计划。
 
  成立一个顾问专家委员会提供专业意见是法例上的要求,是写在规例里的,由行政长官委任。我很高兴今日我已经委任了这个委员会的成员。委员会的召集人是香港医学专科学院(Hong Kong Academy of Medicine)的前任主席刘泽星教授;另外还有11位成员,他们都是在公共卫生、传染病学、免疫学、药物监控和临床医疗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其中亦包括了一直以来担任政府防控工作的四位专家。我在此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香港市民感谢这12位专家接受委任,参与认可这些疫苗在香港作紧急使用的工作。详细的委员会名单稍后会公布。
 
  这个规例亦规定市民在接种这新冠疫苗是要在知情下接种(informed consent),而食卫局亦须要按着法例的要求设立一个监察机制(monitoring mechanism)。稍后我请陈肇始局长介绍规例的内容。
 
  第三方面的工作,在推动这么大规模的疫苗接种计划方面,我们已经展开了筹备工作。由于接种规模非常庞大,基本上是所有香港市民──当然疫苗是要适用于包括譬如年纪较小的人士──但总之是一个全香港、全城接种疫苗的庞大计划,加上疫苗来到香港的时间不同,每款疫苗的储存、运输或许也有不同的要求,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亦要适时发放很多信息,这是一个非常具挑战的工作,需要有很周详的计划和准备。我在此说明,特区政府一定会全力以赴。
 
  我们已经成立了一个专责工作小组,专责工作小组是由两位局长主持,一位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另一位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负责有关于医学相关的工作,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则负责统筹整个执行计划的工作,这个工作小组是向我直接汇报。聂局长早前负责统筹普及社区检测计划,亦是相当庞大的,有一定的经验,稍后我请聂局长向大家率先说明他上一次的经验对我们这次接种计划有什么参考价值。另外,我非常高兴、亦非常感激这次专责工作小组可以邀请到三位政府以外的成员加入,成为专责小组的生力军。大家对这三位人士都不会陌生──第一位是林正财医生,林医生是行会成员,但他这次是以安老事务委员会主席的身分参与这个工作,他本身服务的机构亦在安老院舍有很丰富的经验,这次优先接种的群组亦包括在院舍里的员工和院友;第二位是梁栢贤医生,梁栢贤医生是前卫生防护中心主管,亦是前医管局行政总裁;第三位是曾浩辉医生,曾医生是前卫生防护中心主管,现时他是香港社会医学学院院长。这三位会连同两位局长和其他同事全情投入筹备和执行的工作。
 
  在我交给其他同事向大家介绍之前,我想藉此机会回应在坊间有关接种疫苗提出的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责任和索偿。很多市民都很关心如果接种这种疫苗,亦是一种很新的疫苗,若之后出现严重的药物反应,责任谁属。首先,我在此希望强调,即将投入市面的疫苗已经经过严格的临床测试,而我们的专家亦会审视有关数据来确定它的安全性,所以市民是不需要过分担心,而接种疫苗的好处远比风险多,我相信稍后许树昌教授都可以跟大家解释;但毕竟新冠疫苗是很新,研发时间比以往传统疫苗大大压缩,所以我们不能够完全排除在大规模的人口接种后可能会出现一些罕见或未能预见的严重不良反应。鉴于情况特殊,为了令到疫苗的制造商能够尽早推出这个新冠疫苗,不同地方的政府都会在跟这些药厂的采购协议内,为疫苗的制造商提供一定程度的免责权,订明如果出现上述不可预见的情况,政府是不会向疫苗制造商追究,又或者有第三方,即譬如受接种人士要申索时,亦由相关政府承担有关赔偿。我留意到这几天在坊间不少专家都认为这种安排是合理;正如我所说,安排不是我们自己发明的,很多地方也是在用这种方法,而我们与疫苗制造商的协议内亦有类似这种免责权的条款。事实上,如果我们不接受这种免责权的条款,可能根本买不到这些疫苗;但我在此强调,这些免责权不是绝对免责,如果出事是涉及疫苗制造商有严重疏忽或欺诈或蓄意有不当行为,疫苗制造商是不可以提出免责,它都须要负责。
 
  对于市民来说,我想市民不是太关心我们跟这些药厂的免责条款,市民最关心的是如果自己接种了疫苗后出现罕见或未能预见的严重不良反应时会怎样。当然市民可以向卫生当局呈报,寻求医学协助,亦有权向这些疫苗制造商或他认为的相关人士追究责任。但大家都知道,在这些法律程序上追究责任,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所以特区政府参考了外国有关这个问题的做法,我们计划成立一个保障基金(indemnity fund),市民一旦接种疫苗后出现罕见或未能预见的严重不良反应,经过医学专家评估,认为是由注射疫苗而引起,这个保障基金便可以很快速地为有关市民提供经济上的支援,而不是要靠他自己去追讨责任。我们现正制订相关机制和细则,稍后会向立法会提交建议,因为这个保障基金是需要经过立法会的财务委员会审批成立的。
 
  第二个市民关注的问题是接种这些疫苗时有没有选择。我在十二月十一日回应问题时说过,不过当时可能表达得不太清楚,所有人都认为我说没有选择,什么选择也没有,事实上不是这样。当时我说这是一个政府的接种计划,在这个计划里,政府要按着情形、按着组群、按着环境和疫苗的抵港时间来决定为市民在某个时候接种哪一种疫苗,所以我们现时不预期我们会在同一时间、同一个接种环境下,会提供多于一款疫苗供选择。这些接种环境包括可能在医院、一些私家诊所、安老院、特设的社区接种中心,在每个接种地点、在某一段时间,看来是很难会有多于一款疫苗供选择。但市民一定有知情权──刚才我说了在法律上的知情权──市民一定会知道自己如果走进某地点,即接种中心或其他环境,他会接种哪一款疫苗,当然他知道的时候亦可以决定不接种。如果市民在某一个时间、某一个接种环境,他知道该处正使用某一种疫苗,而不打算接种,他可以选择在另一个时间、另一个接种环境,到时如果是用另一种疫苗,他可以接种另一种疫苗。从这个层面来说,是有选择的,不过并不是说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也有选择,而是可以选择接种的时间、地点及环境。无论如何,我在此再次强调,我们所有供市民接种的疫苗都是经过科学评估,确定安全,所以市民不需要过分担心。
 
  第三个市民普遍问的问题是接种疫苗后是否等于可以去旅行、是否可能可以「通关」。这不是一件这么简单的事情,稍后许教授和卫生署署长或许可以说说接种疫苗究竟有什么保护作用,但要符合恢复例如我们与内地往来以至到海外旅游等的条件,或许不是只接种疫苗这么简单,也要看当地包括香港和另外那个地方的疫情是否受控,所以在推行疫苗接种的同时,特区政府仍然会坚持做「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措施,市民亦要继续紧守社交距离、注重个人卫生、戴口罩和勤洗手。
 
  市民亦提到至少想让人知道已接种了疫苗,所以有人提出「打针卡」的问题。这个我们一定会提供,我们在未能很清楚说明究竟接种疫苗后可以做什么事、可以怎样出行之前,我们也会先让市民接种疫苗后拥有自己接种或打针的记录。这是用电子方式进行,所以创新及科技局已在进行丰富其早前做了的电子系统的工作,令系统可以往后让市民在自己的手机下载一些记录,包括注射疫苗第一针和第二针的记录,亦可以用同一套系统记录市民曾经做过的病毒检测的阴性结果。简单来说,这是一个电子版的检测和疫苗注射记录。有了这个记录,日后如果有任何政策措施跟市民有否打针、有否检测有关,亦有了基础。
 
  无论如何,现在最重要的工作是我们做好疫苗接种的筹备工作,市民为人为己也要支持,按序接受疫苗接种。
 
  我现在先请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再补充有关今日制订的规例和修订了的规例的内容。 
 
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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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今日(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联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左三)、安老事务委员会主席林正财医生(右二)、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右三)、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卫生)陈松青(左一)、卫生署署长陈汉仪医生(右一)和香港中文大学何鸿燊呼吸系统科讲座教授许树昌教授(左二)在添马政府总部就防疫抗疫措施举行记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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