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澄清有关大学交流的不实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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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言人表示:「学术自由是香港一直推崇的重要社会价值,亦是香港高等教育界赖以成功及享誉全球的基石。学术自由及院校自主亦受《基本法》保障,政府一直致力维护。香港各专上院校均是独立自主的机构,在管理校政上享有自主权。政府不会干预院校与本地或境外学术机构的学术交流。当然,院校亦有责任确保其运作符合法例要求以及学生和社会整体的利益。」
他重申《香港国安法》旨在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香港国安法》不会影响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基本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七条对学术自由和院校自主的具体保障仍然有效。《香港国安法》并不影响学者或专上教育院校与境外合作伙伴的正常交流活动。
完
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29分
香港时间20时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