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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以「双信封制」公开招标出售中环新海滨三号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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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宣布以「双信封制」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出售中环新海滨三号用地(三号用地)(即内地段第9088号),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截标。
 
  三号用地地盘面积约为47,967平方米,指定作非工业(不包括住宅、仓库及加油站)用途,最高的楼面面积可达150,000平方米(不包括卖地条款表明由买方负责兴建或重置的公众或政府设施)。买方将须在用地范围内提供不少于25,000平方米的公众休憩空间(当中不少于12,000平方米须设于地面)、一个横跨龙和道和耀星街的连贯园境平台,以及多层行人通道以连接中环核心商业区内陆部分和海滨,这些公共空间和行人连接设施未来会全日免费开放。根据中区(扩展部分)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用地亦有严格的建筑物高度限制,西边最高为主水平基准上50米;东边最高为主水平基准上16米。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三号用地是中环核心商业区内一幅具规模的优质商业用地,加上其优越海滨位置,有关综合发展能为香港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政府希望这个发展项目能善用发展空间,尽可能提供最多的商业楼面,以应付本港对甲级写字楼的殷切需求,同时为市民创造一个拥有优质公众休憩空间和行人畅达的世界级海滨。」
 
  发言人续说:「我们的愿景,是将三号用地打造成香港的崭新地标,一个以人为本、着重可持续和城市设计,以及与四周环境融合的典范。就此,政府决定以『双信封制』方式招标,按设计和地价两方面去评审投标者的建议书,综合两者的最佳组合将会胜出。」
 
  是次招标安排依照《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规例》)厘定。投标者需同时以不同的信封递交价格建议和非价格建议。主要的评审准则如下:
 
 
  • 价格建议和非价格建议两者评分比重相同,各占百分之五十;
 
  • 非价格建议需达到合格分数,以确保采纳的设计能达到一定水平;同样地,政府只会接纳不低于其所设定的底价的出价(按照既定做法,政府会于截标当日订定底价),以保障此商业用地能为政府库房带来合理的收益,未到底价的价格建议视为不合格。换言之,任何标书均要在价格建议和非价格建议两方面都合格才被视作符合要求;及
 
  • 非价格建议须满足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二○一六年为三号用地通过的规划大纲。换言之,投标者须以规划大纲为基础提出设计方案,主要评审准则有六项,包括整体设计和发展概念;订立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设计新典范;建筑和城市设计质素;优质园境及富吸引力的公众休憩空间(包括园境平台);用地内部及与外围的连系和易行度;以及商业用途组合和政府、机构和社区设施的设置。详细评审准则和有关考虑因素已在招标文件内列明。

  发言人补充:「『双信封制』评审准则除建基于规划大纲的主要要求外,亦非常鼓励投标者于建议书中多加落实上述的愿景,特别是公众重视的范畴,包括建筑和城市设计、公众休憩空间、畅达性和易行性、绿化和园境,以及政府、机构和社区设施等。」

  政府在今年二月宣布以「双信封制」出售三号用地后,已分别向海滨事务委员会、土地及建设谘询委员会、城规会,以及五个发展相关专业团体代表作简介,并听取他们的意见。上述委员会和团体的成员来自专业学会、公民及环保团体、商界组织等多个界别。他们均对政府采用「双信封制」出售三号用地表示欢迎,并希望用地尽快发展。政府敲定评审准则时,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意见。
 
  有见三号用地的复杂性,政府参考业界意见后,招标期将为期六个月,以让投标者及其团队有足够时间准备设计方案。过往以「双信封制」招标出售土地的招标期,亦较一般以现金招标方式为长。
 
  评审工作将按照《规例》的要求,由政府人员组成的标书评审委员会负责,以确保公正地执行采购工作。标书评审委员会将由发展局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来自不同专业的高级首长级人员。
 
  另外,政府委任了八名具有建筑、园境建筑、规划、屋宇测量、城市设计、地区营造、公共空间创造和社会发展等专业背景的人士担任独立技术顾问。他们早前已为评审准则提供意见,未来亦会就所收到的非价格建议向标书评审委员会提供专业意见。所有获委任的技术顾问均不可参与任何三号用地的个别投标计划或就有关用地向潜在投标者给予意见。
 
技术顾问的名单如下:

陈弘志教授
张孝威
何文尧
凌嘉勤教授
魏华星
邓宝善教授
王维仁教授
严志明教授
 
  三号用地的卖地文件,包括说明陈述、资料说明、投标表格、招标公告、卖地条件及卖地图则,已上载至地政总署网页(www.landsd.gov.hk),供公众人士下载。卖地图则亦可于今日起供公众人士索取和查阅。
 
  为增加透明度,以及参照现行土地出售安排,政府除在完成投标程序后公布中标者的总评分、出价及设计方案具体细节外,亦会在完成交易程序后,以不具名方式,在合适的时间公布所有符合要求的未中标者(即在价格建议和非价格建议两方面都合格的未中标者)的总评分、出价及设计方案概要。
 
  三号用地的买方需要在展开建筑工程前,根据其非价格建议中的设计方案,拟备总纲发展蓝图提交城规会核准。社会各界届时能按照现行《城市规划条例》(第131章)的框架提出意见。
 
  三号用地的发展过去多年在社会上有充分讨论。经过两轮广泛公众参与活动并于二○一一年完成的《中环新海滨城市设计研究》,为三号用地的发展提供重要基础,而相关的发展参数和设计指引,亦已纳入三号用地的规划大纲。规划大纲于二○一六年经讨论和修订后,获城规会批准,成为三号用地发展的重要指引。
 
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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