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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须于指定限期前回覆选举事务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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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事务处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呼吁已登记的选民,如收到该处发出的查核或查讯信件,必须尽快按信上指示及在指定限期或之前,透过邮寄、传真或电邮回覆,以保留他们的选民登记,确保他们可在明年第三季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及其后的公共选举中投票。

  二○二一年选民登记周期的截止日期为二○二一年五月二日。为提高选民登记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选举事务处在每个选民登记周期均采取多项查核措施,包括就已登记选民进行抽样查核;与其他政府部门核对选民的登记资料;就选举中未能投递至选民而遭退回的投票通知卡个案进行查讯;与房屋署、香港房屋协会及民政事务总署核对选民登记住址;就一户多人或多姓的登记住址进行查核;就资料不完整或疑似非住宅的地址进行查核;以及查核已拆卸或空置待清拆建筑物为登记地址的选民。

  被纳入法定查讯程序的选民会收到选举事务处发出的查讯信件,要求他们确认或更新其登记住址。回覆查讯信的法定限期为二○二一年五月二日,如选举事务处于限期或之前仍未收到受查讯选民的有效回覆,有关选民的姓名会被纳入在明年六月一日或之前发表的「取消登记名单」内。被纳入「取消登记名单」的选民须于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的法定限期前,提出申索或回覆选举事务处发出的提示信,在获审裁官的批准后,可保留其选民资格,重新纳入在二○二一年七月发表的正式选民登记册,并可在明年第三季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中投票。

  所有查讯信件的信封上会盖有「须立刻处理 与投票权攸关」的显著提示,提醒选民该信件十分重要,须尽快拆阅和回覆。如选民对收到的信件有任何疑问,可致电选举事务处热线2891 1001查询。另外,有关选民登记查核措施的常见问题亦已上载至选举事务处网站(www.reo.gov.hk)供公众参阅。
 
2020年12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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