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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出席《基本法》温故知新论坛线上座谈会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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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今日(十二月十一日)出席《基本法》温故知新论坛线上座谈会的致辞全文:

叶刘淑仪主席(汇贤智库理事会主席)、各位嘉宾、各位同学: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很高兴获邀出席由汇贤智库主办、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新闻联)协办的《基本法》温故知新论坛线上座谈会,与大家一同回顾《基本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
 
  今天活动的主题是《基本法》温故知新论坛,我认为这个主题十分好。温故而知新,透过对《基本法》不断的研习,我们不但可以重温当年「一国两制」构想以至实现的初心,更可以在研习和实践过程中不断从中得到新的领悟、新的启发和新的道理,令我们即使遇到新的困难、新的挑战,仍能排除万难,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的制度,确保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纵使《基本法》是一份早于一九九○年已经颁布的法律文件,它至今仍然是香港赖以成功的基石。《基本法》除了订明「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等重要理念外,亦制定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实行的各种制度,在维护祖国的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大前提下,确保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在稍后的讨论环节当中,几位对《基本法》有深厚认识的嘉宾,将以香港《基本法》30年:回顾与展望为题与大家深入探讨《基本法》的初心和实践经验,相信大家一定能从中获益良多,更深刻了解《基本法》对香港特区实行「一国两制」理念的重要性。
 
  在此我要重申,我们在认识《基本法》时,亦要同时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因为《宪法》是《基本法》及香港特区的根源和由来。《宪法》第三十一条清楚列明,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而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此外,《宪法》第六十二条亦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宪法》与《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并将「一国两制」这具突破性的构想法律化和制度化。十二月四日是一年一度的「国家宪法日」,特区政府除了在当日举办了二零二零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外,亦特别预备了一系列的「国家宪法日」推广及公众教育活动,以加深社会大众对《宪法》的认识,令市民明了《基本法》所赋予的一切,皆源于《宪法》。
 
  老一辈的香港人常常说,香港是一块福地。的确,香港具有的多重优势,并不是世上任何国家或地区能够随意仿效或复制的。香港的独特地理位置,使我们成为亚洲重要的转口港;香港的历史背景造就今日中西文化荟萃的社会,并继续担当着内地与海外连结的桥梁,成为著名的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以上各项独特的优点皆有赖《基本法》所设立的制度才能充分发挥其优势,更为香港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基本法》订明香港保持自由港地位,并且是单独的关税区,促进了我们作为物流中转中心的地位。《基本法》保障了资金流动及实行低税政策,令香港能够吸引大量外来投资者及国际企业进驻。《基本法》订明香港享有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使香港自回归后的法治享负盛名。「一国两制」使香港能以「背靠祖国,面向世界」之姿在国际金融、贸易、法治等各方面稳占领先的地位。香港能有今天的成就绝非必然,实在有赖国家的全力支持,以及《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的成功落实和发展,而我们亦必须珍惜这些得来不易的优势,这样我们才可以继续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在一九九○年二月十七日,《基本法》颁布前的一个多月,邓小平先生在香港特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上曾表示:「《基本法》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当中的「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代表什么?
 
  《基本法》的历史意义,在于它不但引领香港回归至祖国的怀抱,保障当时的香港社会能够平稳过渡,更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实践提供了法理基础,使我们在回归23年来一直保持繁荣稳定,并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迈向更美好的将来。回归以来,特区政府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在香港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实。「一国两制」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市民安居乐业的最佳制度安排,亦保障了香港市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由此可见,《基本法》连系香港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见证着香港发展至今的国际大都会地位,为特区的成功打下了稳固的根基。
 
  与此同时,《基本法》亦有着它独特的国际意义。《基本法》作为极具前瞻性的宪制性法律,把「一国两制」的原则制度化,不但顺利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更勾划出香港特区的发展蓝图。在《基本法》起草的过程,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其国土内实行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一构想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在当时是划时代的。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说过:「『一国两制』是中国的一个伟大创举,是中国为国际社会解决类似问题提供的一个新思路、新方案,是中华民族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的新贡献,凝结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中国智慧。」《基本法》及「一国两制」为世界提供了一个以和平方式解决领土问题的典范,亦体现了国家对国际社会的承诺及坚持和平主义的决心,备受国际社会认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基本法》是一部创新的法律,融合了国际两大法律体系,容许香港于高度自治下在大陆法的国家里实行普通法,并成为两者的桥梁。《基本法》作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全国性法律,吸收了两个法系的优点,使香港能够抓紧改革开放的机遇,成为世界首屈一指的城市。
 
  去年,香港饱受暴力违法事件冲击,严重破坏社会安宁,甚至危害到国家安全。有见及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今年五月通过有关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并于六月三十日正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作为由香港特区颁布实施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国安法》完善了香港特区实践《宪法》和《基本法》有关国家安全的制度,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要知道,「一国两制」的初心正是要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香港国安法》的落实使香港社会迅速重回正轨,是「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里程碑。
 
  最后,我想感谢汇贤智库和新闻联于《基本法》颁布30周年之际举办这个活动,使社会各界能透过论坛对《基本法》有更深入和全面的认识。汇贤智库自成立以来一直进行各项公共政策研究,并积极举办各类型活动,促进社会对《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的理解。今天的研讨会由《基本法》推广活动资助计划资助举行,我在此鼓励更多民间机构效法汇贤智库,在社会筹备更多宣传教育活动,使市民大众能更深入了解《宪法》和《基本法》。
 
  透过接下来的讨论环节,我相信在座和线上的各位必定能够对《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有更透彻的理解,而我也十分期待四位嘉宾宝贵的分享。
 
  最后,我祝愿今日的论坛圆满成功,多谢各位!
 
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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