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局长谈教师惩处(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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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今日(十二月五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与传媒谈话的全文:
记者:局长,请问关于教师惩处方面,你们说将会增加处分的方法,会否向学校提供指引,什么行为会加以什么惩处?会否让其他法定机构进行监察,而不是由教育局自己做?
教育局局长:在这段时间,我们正在处理一些教师的投诉,相信大家也听到社会上有声音说,在谴责信后,便是取消教师资格,中间会否隔得太阔,是不是在中间有多一些惩处(方式)会较为适合呢?我们总结了今次的经验,会看一看这个问题,暂时我们并未有最后的定案。当然,社会上有人说过,会否停牌一段时间,或者扣减他们的薪酬,这也是一些可能性,我们会去看,但暂时来说我们并未有一个最后的定案,如有我们一些比较实在的建议,我们当然会继续和业界保持沟通。
记者:想请问刚才有透露过一宗处理中的投诉教师个案是比较严重的,我知道可能未有定案,但可否透露多一点,是有关编制教材方面,还是像之前的老师一样,可能搞乱了一些历史的事实抑或其他?因为你也说过是比较严重,考虑会否「钉牌」。
教育局局长:我作为教育局局长,没有直接参与处理教师的惩处,因为这个是常任秘书长在法例之下的决定,所以关于个案的详情,我没有资料。但我知道,同事也有跟我说,他们正在处理一宗可能比较严重的个案。我只可以这样说。
记者:那么监察方面会否交由法定机构做,而不是由教育局自己做?
教育局局长:我们现在是在法例之下适当地运用我们的权力去处理教师注册的工作。当然长远在社会或者在业界,就个别部分有时都会有很多讨论,例如究竟长远是否需要有一个独立的机构,这些我们可以继续与业界探讨。
完
2020年12月5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1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