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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总署成功行使搜查令调查怀疑无牌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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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旅馆业(修订)条例》(《修订条例》)已于十二月一日起生效。就打击无牌酒店及宾馆方面,《修订条例》赋予旅馆业监督更多权力,利便加强执法。
   
  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于《修订条例》生效当日,就两处位于尖沙咀及大角咀的怀疑无牌酒店及宾馆,成功向法院申请搜查令。执法人员在其后行动中,执行该搜查令并进入有关处所视察及搜证。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说:「牌照处会继续致力打击无牌酒店及宾馆,以保障住客及公众的安全。《修订条例》有助部门应对无牌酒店及宾馆日新月异的经营手法,增强执法成效。」
   
  发言人强调,经营或管理无牌酒店及宾馆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会留有案底;有关单位的拥有人,除非能提出法定免责辩护,否则同属犯罪。最高罚则已经增加至罚款500,000元及监禁三年;亦可针对涉及重犯罪行的处所发出为期六个月的封闭令。
   
  持牌酒店及宾馆的名单已上载于牌照处网页(www.hadla.gov.hk)和「香港持牌旅馆」流动手机应用程式,供市民查阅。市民如发现怀疑无牌经营的酒店或宾馆,请即致电牌照处的举报热线(电话∶2881 7498)、电邮至hadlaenq@had.gov.hk、于牌照处网页下载表格,填妥后传真至2504 5805,或透过流动手机应用程式,向牌照处举报。
 
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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