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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署办事处于特别工作安排期间的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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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配合政府实施的特别工作安排,法律援助署(法援署)今日(十二月一日)宣布,法援署辖下办事处将由明日(十二月二日)起,为市民提供紧急和必须的公共服务(民事和刑事法援申请及诉讼服务),直至另行通告。
  
  下列法援署办事处将于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九时三十分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四时三十分,提供紧急和必须的公共服务:
  • 谘询及申请组(位于金钟道政府合署25楼)
  • 谘询及申请组(位于旺角政府合署地下)
  • 刑事组(位于金钟道政府合署25楼)
  • 民事诉讼组 1(位于金钟道政府合署26楼)
  • 民事诉讼组 2(位于湾仔税务大楼30楼)
  • 讼费核算小组和执行小组(两小组均位于金钟道政府合署27楼)
  • 缴款处(位于金钟道政府合署27楼)
  
  市民如欲查询,请于上述办公时间内致电下列办事处:
  • 谘询及申请组:2537 7717(有关民事法援事宜)
  • 刑事组:2867 3139
  • 民事诉讼组 1:2867 3123
  • 民事诉讼组 2:2594 7884
  • 讼费核算小组和执行小组:2867 3152
  
  市民如有其他查询,可以致电24小时热线电话(2537 7677)或透过电邮(ladinfo@lad.gov.hk)、传真(2537 5948)提出。
 
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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