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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进一步收紧社交距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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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应本港2019冠状病毒病的疫情发展,政府于十一月三十日公布进一步收紧《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下的社交距离措施。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表示:「本港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严峻,由室内群组聚集活动引致的大型群组爆发,已涉及超过数百宗确诊个案,多宗源头不明个案显示社区存在多条隐形传播链。我们有需要立刻进一步收紧各项社交距离措施,针对性地减少室内、人多密集、紧密接触,以及不佩戴口罩的群体消闲娱乐活动。」

  「政府强烈呼吁所有市民尽量留在家中,避免不必要的外出,减少在外用膳以及所有涉及不佩戴口罩的活动,停止所有不必要的社交活动,尤其是跨家庭圈的聚餐。」

  最新规定及限制如下:
  
(1)餐饮业务及表列处所(详情见附件一)

(一)每天晚上十时起至翌日上午四时五十九分,除特定处所(见附件二)外,餐饮业务负责人须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有关业务的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及如该业务在某处所(或某处所的部分范围)售卖或供应食物或饮品,供在该处所内进食或饮用,餐饮业务负责人须关闭该处所或该范围(视乎属何种情况而定)。受影响处所将可继续以外卖及外送方式售卖或供应食物及/或饮品。餐饮业务负责人亦须于餐饮处所入口处张贴告示,提醒顾客不应于餐饮处所毗连的地方进食或饮用食物或饮品;
 
(二)餐饮处所内不得有多于二人同坐一桌;
 
(三)关闭所有游戏机中心、游乐场所、所有公众娱乐场所(包括博物馆、电影院及主题公园,表演场所除外)、卡拉OK场所、麻将天九耍乐处所及泳池,以及继续关闭酒吧或酒馆、浴室、夜店或夜总会及派对房间;
 
(四)健身中心及室内体育处所内的人士必须一直佩戴口罩(淋浴及饮用饮品时除外)。连教练在内,每一训练小组或课堂不得超过两人,即课堂上只可进行单对单授课。体育处所内的观众席必须关闭;
 
(五)美容院及按摩院内的人士必须一直佩戴口罩(接受面部护理时除外)。每一个被分隔的服务范围不得超过两人,即只可进行单对单服务;
 
(六)作现场表演的公众娱乐场所只限在没有现场观众的情况下开放,演出者亦须在可行的情况下一直佩戴口罩;及

(七)继续维持其他就餐饮业务及表列处所的规定及限制,包括餐饮处所内的顾客人数上限为通常座位数目上限的五成,餐饮处所内离开餐桌时不得饮食并必须佩戴口罩,禁止在餐饮处所及会址内的会议室或多用途室内进行现场表演及跳舞活动,限制在餐饮处所举行的宴会活动人数至40人,餐饮处所及表列处所须展示「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在入口或当眼位置,酒店及宾馆每间客房或出租单位内不得有超过四人,以及关闭卫生风险较高设施,包括蒸汽浴、桑拿设施及波波池等。会址内的表列处所亦须遵守相关规定及限制。
 
  政府已就第599F章下的指示及指明刊宪,以实施上述措施。上述措施将于二○二○年十二月二日至十二月十五日的十四日期间内生效。餐饮业务负责人及表列处所管理人违反第599F章的法定规定者即属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2)佩戴口罩要求

(八)在二○二○年十二月二日至十二月十五日的十四日期间内,延续《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下强制佩戴口罩的要求,即任何人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身处公共交通工具上时;或在进入或身处港铁已付车费区域时;或进入或身处指明公众地方(即所有公众地方,除了《郊野公园条例》(第208章)第2条所界定的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内的户外公众地方)时,须一直佩戴口罩。

  在第599I章下,获授权人员可拒绝未有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士登上该交通工具或进入该区域,亦可要求该人佩戴口罩及离开该交通工具或该区域。任何人违反有关条文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第二级罚款(5,000元)。此外,获授权公职人员可向未有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士发出罚款通知书,相关人士可藉缴付定额罚款2,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

(3)羣组聚集

  除了上述措施外,政府正准备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以进一步收紧羣组聚集的规定,详情会于稍后公布。
 
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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