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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强制检测公告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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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首次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规例》)(第599J章),就《规例》下的强制检测公告刊宪,要求于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二十一日曾到过十四间指明跳舞场所(详见附件)的人士,须于十一月二十四日或之前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表示:「本地疫情急速恶化,近日与跳舞活动及场所相关的群组确诊个案数目不断大幅颷升,涉及确诊个案分布全港各区,部分人士并没有病征,显示社区已存在众多隐形传播链。政府必须果断行动,为尽快截断病毒传播链,卫生防护中心正全力追踪曾到过有关跳舞场所并可能受感染人士。与此同时,政府有必要立刻在第599J章下作出针对指明跳舞场所的强制检测公告,强制有关人士立即接受检测以免延误诊断。」
 
  根据公告,所有于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二十一日期间曾到过十四间指明跳舞场所的人士(下称「受检人士」),必须于十一月二十四日或之前透过指定途径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受检人士可选择以下检测途径:
 
(一)在十一月二十四日或之前,到四间社区检测中心接受检测服务(名单见https://www.communitytest.gov.hk/zh-HK/),相关检测费用可获豁免;
 
(二)于医院管理局47间指定普通科门诊诊所索取深喉唾液测试样本收集包(名单见https://www.ha.org.hk/haho/ho/covid-19/GOPC_extend_TC.pdf),于十一月二十四日或之前把样本交回指定样本收集点;
 
(三)在十一月二十四日或之前,于医院管理局任何医疗设施(包括普通科门诊或急症室),按照医管局医护人员的指示接受检测;或
 
(四)自行安排接受由卫生署认可私营化验所提供的检测(名单见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pdf)。
 
  受检人士亦必须于十一月二十七日或之前以电话(6275 6901)、传真(2530 5872)或电邮(ct@csb.gov.hk),向政府报告检测结果或提交检测报告。
  
  发言人表示:「为减低传播风险,受检人士在等候检测结果期间应尽量留在家中,不要外出。」
 
  任何人士就强制检测安排有疑问,可致电热线6275 6901查询。热线将由今日起,于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运作。政府会继续全力追踪曾到过有关跳舞场所并可能受感染人士,并严肃跟进相关人士有否遵从检测公告。任何相关人士如未有遵从检测公告即属犯罪,可处定额罚款2,000元,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即属犯罪,并可处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说:「该十四间指明跳舞场所以派对房间模式运作,根据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于十一月二十日按《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作出的指示及指明,有关场所于十一月二十二日至十一月二十六日的五日期间必须关闭。此外,于这段期间在餐饮处所(包括酒吧或酒馆)及夜店或夜总会内亦不得进行现场表演及跳舞活动。」
 
  「加强2019冠状病毒病的检测,达致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可抑制病毒传播,是抗疫策略中的重要一环。政府稍后亦会就其他高风险或高接触群组,包括有病征人士、安老院舍员工及的士司机等,推行强制检测。相关政策局正积极落实有关的强制检测工作,并将于稍后公布详情。」
 
  「考虑到部分市民担心接受检测确诊后会影响生计,政府将会为本地感染确诊的市民提供一次性的津贴,金额为一笔过港币五千元。详情稍后会由劳工及福利局公布。」
 
  「政府呼吁所有对身体状况有怀疑的人士,或有感染风险的人士(如曾到访有疫情爆发的地方或曾接触确诊个案)尽快进行检测,以有效地及早识别感染者。食物及卫生局会视乎疫情发展及检测参与率,在有需要时对个别群组作出强制检测公告。」
 
2020年11月22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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