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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邀请合资格人士申请第一组别(私家车及轻型货车)私人驾驶教师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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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宣布,邀请合资格人士申请第一组别(私家车及轻型货车)私人驾驶教师执照,拟发出的执照数目为169个。

  接受申请日期为十一月二十七日至十二月十一日。申请表格(TD560)和「申请人须知」(TD564A)可于上述期间从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下载,或到以下运输署办事处索取:
 
  • 驾驶事务组(九龙何文田培正道19号)
  • 香港牌照事务处(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3楼)
  • 九龙牌照事务处(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2楼)
  • 观塘牌照事务处(九龙观塘鲤鱼门道12号东九龙政府合署5楼)
  • 沙田牌照事务处(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号沙田政府合署2楼)

  申请人须于十一月二十七日至十二月十一日期间将填妥的申请表格邮寄至运输署驾驶事务组,或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投入设于该组位于同一地址的收集箱。若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申请日期将以邮戳日期为准。投入收集箱的截止申请时间为十二月十一日(星期五)下午五时正。如在十二月十一日中午十二时至下午五时期间,八号或以上的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止日期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而投入收集箱的截止时间则为当日下午五时正。

  运输署提醒申请人须在指定申请日期内递交申请,否则申请将不获处理。运输署会发出申请书覆函,通知申请人已收到其申请。

  若申请数目超出拟发出的169个第一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的数目,运输署将会以抽签方式决定处理有关申请的次序,并按抽签序号正式核实申请人的资格。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会按抽签序号被邀请参加私人驾驶教师考试。至于不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会获发不符合资格通知书。有关抽签日期及详情将另行公布。

  发言人强调,获编配抽签序号并不代表申请人已符合有关驾驶教师执照的申请资格及可参加驾驶教师考试。此外,有关考试将于拟发出第一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的数额已满后停止,而并未获邀应考的申请人的申请亦会作废。

  有关详情,请参阅运输署网页。如有查询,可致电2804 2600。
 
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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