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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及《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最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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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应本港2019冠状病毒病的疫情发展,政府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将刊登宪报,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及《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有关修订将提供法律框架,以便政府稍后推出相关措施,限制旅馆内的羣组聚集及加强旅馆内的防控感染措施,同时加强第599F章及第599G章的执法效力。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表示:「考虑到第四波疫情随时出现,政府有需要防患未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减低未有佩戴口罩的聚集活动带来的感染风险。」
   
  「正如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于十一月十四日公布,我们留意到近期市民到旅馆(包括酒店)度假(一般称为staycation)日益增加,相关聚集活动的参与者往往未有佩戴口罩,部分情况人数亦相当多。早前已有一个2019冠状病毒病感染羣组与这类型的聚集活动有关,卫生风险不容忽视。此外,由于现时所有在中国以外地区的一般到港人士,必须在酒店进行十四天的强制检疫,我们认为有需要加强措施,减低检疫人士和本地住客之间的传播风险。因此,政府将修改相关法例,针对性地限制在旅馆内的聚集活动,以及加强旅馆内的防控感染措施,并对组织或参与受禁群组聚集的人士施加法律责任。相比起现时由旅馆劝谕顾客自律的做法,今次的法例修订将可协助旅馆营运者更有效地作防控感染管理。」
 
  最新规例的详情如下:
 
(1)将在《旅馆业条例》(第349章)下所指的旅馆纳入为第599F章下的表列处所。
 
(2)加强第599F章及第599G章的执法效力,包括将第599G章下禁止羣组聚集的规定延伸至第599F章下的表列处所中的非公众地方(例如会址内的地方),令第599F章所规管处所内的所有羣组聚集,只有在参与者遵守第599F章下发出的指示中有关聚集的规定及限制时,方可在第599G章下获豁免,否则参与者可根据第599G章被票控。
 
(3)将第599F章及第599G章下的获授权人员的执法权力修改成一致,以及容许已尽合理责任以确保羣组聚集符合要求的表列处所管理人以此作合理辩解。
 
  有关的法例修订将于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生效。就上述第(1)点而言,政府与旅馆业界商讨细节后,会另外就第599F章下的指示刊宪,就限制旅馆内的羣组聚集及加强旅馆内的防控感染措施订出细节及生效日期。
 
  此外,卫生署已于今日(十一月十八日)收紧要求,所有于酒店接受强制检疫人士,在检疫期内不得接受探访。如受检疫人士有需要补充物资或食物,可由亲友或酒店职员协助放于房门外,让受检疫人士在没有面对面接触的情况下拿取。于酒店接受强制检疫人士如需照顾者照顾,需首先获得卫生署批准,照顾者并需要同时在酒店内进行检疫,直到检疫期完结。任何人违反检疫令,擅自离开检疫地点或容许探访者进入接受检疫酒店房间,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监禁六个月及罚款25,000元。
 
  发言人表示:「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疫情发展,不时检讨已实施的相关措施,以在考虑到所有相关因素后作出适当调节。」
 
2020年1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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