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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幼稚园教师的薪酬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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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建源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于二○一七年在其竞选政纲中提出,为幼稚园教师(幼师)订立薪级表,旨在为幼师提供稳定的工作和教学环境。教育局自二○一七—二○一八学年起推行幼稚园教育计划,向合资格的本地非牟利幼稚园提供直接资助,并为幼师订立薪酬范围。另一方面,幼师流失率近年仍持续高踞不下,过去两个学年均为12%或以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教育局于去年中开始就设立幼师薪级表及相应的「基本半日制单位资助」安排等谘询持份者的意见,所得意见及该局的最终建议方案为何;预计落实建议方案每年会招致的额外经常性开支为何;

(二)有否计划于本届政府任期结束前,完成为幼师订立薪级表;如有,落实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评估行政长官是否未有兑现她在竞选政纲中所作的有关承诺;及

(三)鉴于教育局在幼稚园教育计划下提供过渡期津贴,以便幼稚园可挽留资深幼师,而该项津贴将于下学年尾结束,教育局有何后续安排,以及会否尽快作出公布,让幼稚园管理层可及早作出预备?

答覆:

主席:

  政府非常重视教育。过去三年,本届政府在教育方面已累积增加了超过130亿元经常性开支,特别是在支援校长和教师方面,目的是为教育界提供额外资源,改善教学人手,缔造一个稳定、关怀及富满足感的环境,配合提升教育质素。在幼稚园教育方面,政府由二○一七/一八学年开始实施新的幼稚园教育政策,当中措施包括改善教师薪酬、减轻家长的学费负担及提升教学质素。幼稚园界别多元和灵活的特色,能迅速回应社会的需要。而幼稚园教师的流动,受很多因素影响,包括进修、退休、婚姻/生育/抚养子女、其他家庭原因等,未必完全与薪酬有关。

  就叶建源议员的问题,本局现回覆如下︰

(一)及(二)教育局一直持续优化幼稚园教育政策,并因应需要,适时推出新措施及增拨资源,例如在二○一九年一月开始实施14周有薪产假,并就此提供代课教师津贴;由二○一九/二○学年起优化支援非华语学童的资助,并倍增最高资助额至今学年每年约80万元;我们亦在二○二○/二一及二○二一/二二学年推出搬迁津贴、校舍装修津贴试行计划、在二○二○/二一学年提供一笔过优化学校网页津贴等。

  在教师薪酬方面,行政长官已在二○一八年《施政报告》公布,会以二○一七/一八至二○一九/二○三个学年的数据为基础,探讨设立幼师薪级表的可行性。我们已于二○一九年中开始全面检讨幼稚园教育政策的推行情况,而检讨教师薪酬安排是其中一个重点。在谘询工作进行期间,我们与不同持份者进行多次的会面,包括办学团体、幼稚园校长、主要幼稚园组织及教师工会、大专院校、相关非政府机构、教师及家长,听取他们的意见。由于幼稚园教师薪酬安排涉及幼稚园运作及资源调拨的灵活性,业界认同必须深入探讨及审慎处理,以评估设立幼稚园教师薪级表对教师团队的稳定性、优质服务的持续发展,以及幼稚园界别灵活和多元性的影响。我们根据近年数据及资料就不同方案的可行性作分析,并与各持份者进行详细的讨论。谘询工作仍持续进行,预计整个检讨工作会于二○二一年完成,本局现阶段未能提供检讨结果、预计开支及实施时间表等资料。

(三)过渡期津贴的目的,是在幼稚园教育计划推行初期,为参加计划前已聘有较多资深及薪酬高的教师的幼稚园提供短期额外财政支援,以支付教学人员薪酬开支,让幼稚园可挽留这些教师。在政府提供过渡期津贴期间,幼稚园须制定有关财务及员工的校本政策,以在过渡期津贴完结前过渡至新政策,详情载于教育局通告第7/2016号附录3第14段。政府在二○一七年公布将过渡期津贴由两年(二○一七/一八及二○一八/一九学年)延长多三年(即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学年)。在检讨新的幼稚园教育政策的推行情况时,我们会一并考虑幼稚园在聘请教师方面的实际情况。
 
2020年1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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