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的进出口货物分类表二○二一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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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发言人今日(十一月十三日)提醒进出口人士,二○二一年一月一日或以后装运的进出口货物,必须按照经修订的「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现行版报关。
有关修订内容已于今日的宪报刊载,并将于二○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是次修订涉及三个货物项目,包括塑胶、纺织品和宝石。
这些修订采用了更合适的详细分类及货物名称,使货物分类更切合最新情况。
进出口人士可经以下途径免费索取修订表:
(一)从政府统计处网站下载,网址是
www.censtatd.gov.hk/trader/declaration/index_tc.jsp;或
(二) 致电政府统计处进/出口报关单及货物舱单查询热线2877 1818索取。
如有查询,请致电政府统计处贸易分类组货物编号查询热线3178 8933,或传真至2824 2782,或发电邮至trade-declaration@censtatd.gov.hk。
完
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