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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物业管理公司获批「保就业」计划第二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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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十一月十一日)表示,18间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就「保就业」计划第二期提交的申请已经获批,涉及工资补贴为9.74亿元,承诺受薪雇员人数为41 013人。同时,这些公司已经承诺会回馈至少相等于八成工资补贴金额(在计划第二期下获批以支付雇员在二○二○年九月至十一月的工资)予其管理的住宅物业及有住宅单位的物业业主/业主立案法团。
 
  发言人表示:「政府在考虑『保就业』计划第一期的实施情况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后,于推出计划第二期时加入了新要求,针对未受疫情影响的两间大型连锁超级市场和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就大型物业管理公司而言,我们要求申领第二期工资补贴的大型物业管理公司须承诺向其管理的住宅物业及有住宅单位的业主/业主立案法团回馈至少相等于八成工资补贴金额,并向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创新办)提交回馈建议。政府在批准有关公司的工资补贴申请前,会先考虑其回馈建议。」
 
  就「保就业」计划第二期而言,大型物业管理公司是指聘用雇员人数为1 000人或以上的物业管理公司。18间必须遵守额外承诺的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名单见附件。它们向创新办提交的回馈建议必须符合政府订定的以下原则∶
 
(一)承诺回馈至少相等于八成工资补贴金额予其管理的住宅物业及有住宅单位的物业业主/业主立案法团;

(二)回馈建议必须于今年十二月底前完成执行;以及

(三)回馈建议可包括(i)有时限的管理费减免;(ii)把款项存入有关业主立案法团/业主委员会以有关物业名义开立的常用/备用基金;或(iii)把款项存入有关业主立案法团/业主委员会的独立银行户口。
 
  发言人表示,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在获批第二期工资补贴后,必须回馈其管理的住宅物业及有住宅单位的物业业主/业主立案法团,金额不应少于与该等物业有关的工资补贴额的八成。考虑到住宅物业的小业主在疫情下较非住宅物业业主受较大影响,故回馈建议只计及住宅物业及有住宅单位的物业。然而,参与「保就业」计划的物业管理公司可按其意愿向非住宅物业业主回馈工资补贴。
 
     「18间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已向创新办提交回馈建议并获批,所有建议均符合政府订下的原则。有部份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向创新办表示会额外回馈其管理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业主立案法团,亦有部份公司的承诺回馈金额高于相等于工资补贴额的八成。『保就业』计划秘书处已透过电邮及手机短讯通知这些大型物业管理公司成功申请第二期工资补贴,并会尽快安排发放工资补贴。」
 
  这18间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在计划第一期就住宅物业部分所获的工资补贴金额约为5.1亿元(占总工资补贴额的53%)。按此推算,相关公司是次获批的回馈建议涉及金额约为4.4亿元,占有关住宅物业部分所获工资补贴金额的86%,惠及约1 500幢住宅物业及有住宅单位的物业。
  
  发言人表示:「政府感谢这18间公司愿意遵守『保就业』第二期计划下的额外承诺,为住宅业主提供回馈;亦感谢部分大型物业管理公司愿意回馈更高比例的金额,或同时回馈予非住宅物业(如工厦或商厦)的业主/业主立案法团。」
      
  至于监察安排,政府将继续按照第一期「保就业」计划的安排,上载已领取第二期工资补贴的雇主名单、领取的工资补贴额及须承诺受薪雇员人数。业主可稍后在「保就业」计划专用网站查阅获批补贴的大型物业管理公司的名单和资料。「保就业」计划代理人会要求有关大型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向其管理的每个住宅物业或有住宅单位的物业业主/业主立案法团回馈金额的分项及回馈款项的相关纪录,并会作抽样审查,确保有关物业管理公司有按政府所批准的安排向相关业主/业主立案法团作回馈。我们计划待有关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完成回馈建议后,公布每间公司的回馈金额及所涉及的住宅物业或有住宅单位的物业的数目和名单。
 
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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