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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一题:泊车位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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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永嘉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运输署的资料显示,全港私家车数目由二○○六年的约40.2万辆上升至二○二○年八月的约64万辆,增幅达59%,但同期的相关泊车位/车辆比例却由1.51下降至1.07。该等数字显示,私家车泊車位供不应求的情况持续恶化。关于泊车位的供应,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预计未來三年,政府及私人发展商将会提供的新泊車位數目,以及当中私家車泊車位的數目为何(按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

(二)预计未來三年,(i)新落成启用的公众多层停車场的數目及其可提供的泊車位总數,以及(ii)将以短期租约方式批出作臨时停車场用途的政府用地數目,并列出每幅用地的位置及可提供的泊車位數目;

(三)鉴于政府于去年十一月表示,运输署正检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内提供泊车位的标准,并会于今年公布新修订的标准,(i)运输署会否在修订该等标准时,把住宅发展项目提供私家车泊車位的标准,由现时每六至九个单位设置一个泊车位,调整至每四至五个单位设置一个泊车位;(ii)检讨的事项是否包括需求调整比率、地点远近调整比率及发展密度调整比率;以及(iii)运输署会否采取新措施鼓励发展商提供更多泊車位;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订明,政府的目标是:在二○二○年有30%私家车属电动车辆或混合动力车辆,以及住宅及工商业等新发展项目内的30%私家车泊车位备有电动车辆充电设施,但截至今年二月,电动私家车登记数目为13 890辆,只占私家车总数的2.2%,而提供充电设施的泊车位只有约2 900个,政府预计未來三年,在政府停车场增加的提供充电设施的泊车位數目为何;

(五)鉴于近年出厂的私家车体积越来越大,以致经常出现车身超越泊车位界线,以及相邻车辆之间没有足够空间让人开启车门的情况,而政府于去年十一月表示正检讨泊车位的标准尺寸,并会考虑领牌车辆的尺寸,该项检讨的最新进展为何;及

(六)鉴于政府正在多个地区推展自动泊车系统先导计划,预计未來三年,政府会在「一地多用」的原则下,在政府设施和公共休憩用地等发展项目内兴建多少个智能停车场,以及其提供的泊车位数目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目前提供泊车位的政策,是优先考虑及配合商用车辆的泊车需求,并在整体发展容许的情况下同时提供适量的私家车泊车位,但不会导致惯常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转用私家车,以免加剧路面交通的负荷。政府正采取一系列短期及中长期措施,以适度增加泊车位供应。

  就吴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环境局、运输署及地政总署后,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运输署一直密切留意各区的泊车需要,并会继续推展各项增加泊车位供应的措施。由于各项措施可提供的新泊车位数目和进度均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包括相关持份者的意见、申请工程拨款所需的时间,以及工程进度等,因此,运输署未能对未来三年泊车位的供应作出确切的估算。

  另一方面,为善用土地,地政总署会将未有即时发展需要的政府土地以短期租约方式批出,以满足社会和经济方面的不同需要(包括泊车需求)。根据地政总署最新公布的招标预报(修订日期为二○二○年十月八日),在二○二○年十月至二○二一年三月期间,共有两幅用地拟以简易招标程序批出短期租约作新收费停车场用途。相关分项数字按分区地政处表列如下:
 
分区地政处 拟以简易招标程序批出短期租约作
新收费停车场用途的项目
预计泊车位数目
九龙东区 1 190
北区 1 252

  至于现有的短期租约收费停车场,一如其他适用的短期租约,因应政府早前推出的支援企业措施,地政总署在二○二一年三月底前将暂缓就现有租约进行重新招标的工作(除非有特别原因)。

(三)运输署就《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内的泊车设施标准的检讨已大致完成。运输署正就有关标准的拟议修订谘询相关持份者,务求在考虑谘询所得的意见后尽快公布新修订的准则。修订将会增加日后在私人及资助房屋发展项目中的私家車泊車位,以及资助房屋中商用车辆泊车位的数量。在公布新修订的准则前,运输署会要求发展商在新发展项目内提供现行标准范围内较高的泊車位數量。

(四)就电动私家车的充电安排,政府的政策方针是车主应在其居所、办公室或其他适当场所为其车辆作日常充电;而公共充电网络主要是辅助设施,在电动车车主驾驶途中偶有需要时为其电动车补充电力。

  基于以上政策方针,政府在规划电动私家车充电设施的发展时,首要是促进和鼓励私人楼宇安装充电设施。为此,政府已于二○一一年四月收紧以往所有私人停车场均可全数不计算入总楼面面积(即100%的总楼面面积宽免)的做法,订明只有建于地下并为各个停车位设有电动車辆充电基础设施的私人停车场才可获100%的总楼面面积宽免,藉此鼓励发展商在新建楼宇的私人停车场配备可为电动车提供充电装置的基础设施。根据屋宇署的资料,在二○一一年四月至二○二○年六月期间新批准的发展项目中,超过八成的私人停车位将安装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涉及约560个停车场和约68 000个停车位。

  此外,为协助现有私人住宅楼宇停车场安装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EV屋苑充电易资助计划」已于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开始接受申请。这资助计划有助现有私人住宅楼宇停车场解决在加装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时经常遇到的技术和财政困难,方便车主日后在其居所的停车场安装符合个人需要的电动车充电器。预计资助计划可于三年内为约60 000个停车位提供充电基础设施。连同上述新建楼宇停车场在豁免计入总樓面面积后设置的充电基础设施,预期约有四分之一的整体私人住宅楼宇停车位会在资助计划完结时设有充电基础设施。

  另一方面,政府亦已拨款1.2亿元,用以在二○一九至二○二二年内扩大政府停车场提供的电动车公共充电网络,包括在运输署、政府产业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和旅游事务署辖下完全或部分向公众开放的停车场安装额外的中速充电器。预计到二○二二年会增加超过1 000个公共充电器,令其总数增至约1 800个。

(五)运输署在检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有关泊车设施标准时,已一并检视现时不同车辆类别(包括私家车)泊车位的标准尺寸(包括长度、阔度及最低通行高度)。检讨结果显示,现时泊车位的标准尺寸基本上仍然合适。运输署会继续密切留意领牌私家车的尺寸变化,适时再行检视泊车位的标准尺寸。

(六)运输署正积极推展六个自动泊车系统先导项目,以期在兴建、营运和管理不同种類的自动泊車系统以及财务安排等方面积累经验作适时检讨,以备日后可在政府和私人公众停車场推广应用。

  运输署至今已物色到四个选址,包括荃湾区海盛路短期租约用地、深水埗钦州街与通州街交界的公共休憩用地,以及分别位于上环中港道和柴湾常茂街的拟建政府大楼用地。就荃湾区的先导项目,地政总署已于二○二○年九月底公开招标。至于深水埗的先导项目,运输署已取得深水埗区议会的支持,并正在评估其技术可行性。若技术上可行,位于荃湾及深水埗的先导项目可望分别提供约245个及200个泊车位,而上环及柴湾的先导项目可提供的泊车位数目则尚在研究中。
 
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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