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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9-2020年度)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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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9-2020年度)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代主席:
 
  我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9-2020年度)条例草案》。
 
  《公共财政条例》第9条规定:「在结算任何财政年度的帐目时,记在任何总目上的开支如超逾拨款条例拨予该总目的款额,超额之数须包括在追加拨款条例草案内,而该条例草案须在出现该超额开支的财政年度终结后,于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提交立法会。」
 
  二○一九至二○财政年度已经完结,在84个开支总目中,有28个超出《2019年拨款条例》原先拨给该等总目的款项。有关的额外支出,主要是为了向「防疫抗疫基金」及研究基金注资、应付二○一九至二○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及纪律部队逾时工作津贴、为居于香港房屋委员会和香港房屋协会租住单位的租户或暂准租用证持有人代缴一个月租金,以及向领取社会保障人士发放一次过额外款项。所有超额开支均已获得财务委员会批准或该委员会授权批准,给予追加拨款。
 
  我现提出《追加拨款(2019-2020年度)条例草案》,以便就该28个开支总目追加拨款合共约626亿元,以符合《公共财政条例》第9条的规定。
 
  多谢代主席。
 
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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