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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警务人员的纪律和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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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尹兆坚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答覆:
 
问题:
 
  据报,有裁判官在审理与反修例运动相关的案件时,批评作供的警务人员不是诚实可靠的证人,甚至是「大话冚大话」和「非正当执行职务」,亦有警务人员因所作证供高度相似而被指「夹口供」。此外,有警务人员被指在处理社会事件时执法不当,包括暴力对待市民(当中有孕妇及儿童)、立法会及区议会议员和记者、任意检控在场人士违反「限聚令」,以及滥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有警务人员被指在法庭作供时表现差劣,政府会否要求律政司司长和保安局局长就此向公众道歉;
 
(二)对于因作供表现遭法庭批评的警务人员,警方采取了什么跟进行动,包括有否对涉嫌违法的警务人员提出检控;若有,去年对有关警务人员提出检控的宗数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近月有警务人员被指执法不当,以及被控干犯各种罪行(例如贩毒、刑事毁坏、殴打及非礼),有否评估,是否有政府高层官员包庇纵容,以致出现这情况;若有评估而结果为是,涉及的官员为何;有否检讨警务人员的操守是否每况愈下,以及警方辖下诚信审核行动小组的工作成效?
 
答覆:
 
主席:
 
  《警队条例》(第232章)第10条订明,警队的职责包括采取合法措施以维持公共安全、防止及侦查罪案及犯法行为,和防止损害生命及财产。香港任何地方都受法律的规管,没有一处是法外之地。因此,任何人如果在香港的地方犯法,警方有法定责任采取行动。我不同意在提问中滥指警务人员暴力对待市民、议员或记者,更不同意所谓任意检控和滥捕。警方的行动都是按实际情况而作出,使用武力亦是按实际需要。检控决定是基于证据和事实,以及相关法律意见。
 
  警队一直十分重视人员的操守和行为。警务人员必须符合行为及纪律上的要求,亦需要秉持警队在公正、专业等各方面的价值观。警队的诚信管理综合纲领,致力推广人员正直和诚实的品格,监管人员的纪律和操守。为进一步提升诚信管理效能,警队于今年五月成立了「诚信审核行动小组」(行动小组),令诚信管理工作做得更加有针对性。
 
  现就问题的各方面回答如下:
 
(一)在审讯中,主审法官就证人的表现作出评论和裁断,是以该案中的证供作为依归,因此就某案件证人的评论,只适用于该个案件。事实上,在不同的审讯中,有主审法官在接纳警务人员证供时,认为他们是诚实可靠的证人。
 
  我必须指出,与去年六月起的暴力违法行为有关的检控个案中,截至二○二○年十月十五日,在已经完成法律程序的案件里面,超过八成的人士需承担法律后果,包括定罪被判刑,或经法庭签守行为。
 
(二)法庭如对案件作出评论,警方都会审视,研究有否需要跟进。如法庭认为有需要,亦可把案件转介律政司跟进。警方会按实际情况作出调查。
 
  但我必须指出,在刑事审讯期间,法庭不接受某证人的证供可基于不同因素,例如证人记忆不清,或描述中出现一些空白片段,以致未能作出合理结论,或证供是证人的主观感觉多于客观事实等。因此不可以即武断定论为违法。
 
  警队现行有机制规管人员的行为及纪律。如发现有违反纪律情况的出现(包括由法庭转介的个案),警队会进行纪律覆检并予以处分。过往五年,有两名警务人员因其证供被法庭质疑而被纪律处分。警务处向其中一名人员发出轻微违纪行为报告,另一名人员因为经纪律聆讯后被定罪并判处「谴责」的惩罚。在同一期间,没有警员因干犯《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31条(宣誓下作假证供)而被检控。
 
  此外,任何人若认为警察行为不当及有不满的地方,可作出投诉,投诉警察课会按程序作出调查,并按照《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第604章)向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作出汇报及呈交调查报告。监警会会审视报告,确保投诉获公平公正处理。
 
(三)警方高度重视其人员的纪律和操守,警务人员不论职级高低,其行为均受《警察(纪律)规例》(第232A章)及《警察通例》的严格规管。警务人员亦须遵守适用于公务员的相关规例。
 
  警队今年五月二十九日成立行动小组,进一步加强诚信管理。行动小组的工作目标包括:
 
(一)主动调查人员涉嫌严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行为;
(二)及早辨识有潜在风险的工作流程,加以改善;及
(三)加强对人员行为操守的监察及监管制度。
 
  行动小组成立至今已主动审视涉及警队成员涉嫌违规违纪的个案。除了作出「督导责任调查」外,小组亦不断检视现行警务工作流程,优化相关程序。另外,行动小组正积极研究并推行新的诚信管理措施以深化警队多年来的诚信管理文化及预防不当行为,当中包括于今年第三季开始,要求参与二○二一至二二年度督察级以上晋升选拔的人员须就个人财政状况作出声明。
 
  警队已于十月底正式推出自愿验毒计划,以进一步推广警队的诚信管理文化,以维持市民对警队的信心。计划的首阶段对象为敏感岗位人员,警队管理层以身作则,由处长以至助理处长已率先参与计划完成检测,全部是阴性结果。
 
  对于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警队管理层不会容忍,并要求监管人员严格履行督导责任。对所有违法违纪的个案,警方亦会严肃调查和秉公处理,绝不偏私。如有任何人员涉嫌违纪,警务处会按照现行机制作出调查,及因应调查结果,决定是否采取行动。在二○一九年,共有28人因违纪行为而被纪律处分,比二○一八年的55人及二○一七年的43人下跌。我不同意问题中对警务人员操守下降的不合理指称。警队现行的诚信管理制度是积极和认真的,对提升诚信文化有正面效果。
 
  我明白警队作为一支专业的纪律部队,公众对其人员的操守和纪律有很高的期望。警队有严谨的纪律及制度处理人员的操守和行为。个别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违反警队的价值观,我们不应因极少数的个别个案抹杀了整体尽忠职守的警务人员所付出的努力和贡献。
 
  警队一直坚守岗位,为社会大众服务、维持治安、保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警队会继续奉行及巩固诚信、公正、无私和专业精神等各方面的价值观,以持续加强市民对警务人员工作的信心与信任。
 
  多谢主席。
 
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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