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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谘询委员会和上诉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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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三十日)公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谘询委员会(谘询委员会)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的任命。
 
  行政长官已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强积金条例》)所赋予的权力,再度委任叶国谦为谘询委员会主席。
 
  同时,财政司司长根据《强积金条例》下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分别委任薛日华资深大律师及吴清发为上诉委员会的主席及委员,同时他再度委任周联侨、谭金莲和黄绮年为上诉委员会的委员。
 
  以上任命为期两年,任期由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对叶国谦获再度委任为谘询委员会主席表示欢迎。他说:「叶先生对强制性公积金制度有深入的了解,多年来对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的工作提供宝贵意见。我们相信谘询委员会在叶先生的领导下,将继续协助积金局力臻完善。」
 
  许正宇亦欢迎上诉委员会的任命。他表示:「上诉委员会的委员来自不同专业及界别。我有信心上诉委员会在薛女士的领导下,将会有效运作并保持公正。」
 
  许正宇同时感谢即将离任的上诉委员会主席黄继明资深大律师,以及上诉委员会委员陆季婵过去所作的贡献。
 
  谘询委员会为根据《强积金条例》第6R条成立的法定组织,负责就《强积金条例》的运作及积金局的效能和效率提供意见。由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的谘询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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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国谦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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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盛梅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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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加赞
周婉仪
李咏民
梁继昌
潘佩璆医生
蔡永忠
黄子逊
于健安
 
  上诉委员会乃根据《强积金条例》第35条成立,负责聆讯就该条例附表6所指明积金局的决定而提出的上诉。由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的上诉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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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日华资深大律师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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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凤萍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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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联侨
丁晨
何超平
林智远
李秀慧
吴清发
苏雯华
谭金莲
黄绮年
 
  上述任命于今日刊宪。
 
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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