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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一题:政府飞行服务队的飞行任务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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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谭文豪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12名港人于本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约七时在西贡布袋澳码头登上一艘船只经海路离境。该船只进入内地水域后被内地海警人员截获,12人被刑事拘留。据报,政府飞行服务队辖下一架定翼机(编号:B-LVB;型号:庞巴迪挑战者605)于当日上午四时十九分从赤鱲角出发,并飞往西贡一带。该飞机自上午四时三十分起在布袋澳上空盘旋约三小时后,于上午七时三十分飞往东南方向的水域。有市民怀疑该次飞行行动与香港警务处暗中监视上述人士的活动有关。政府飞行服务队回应传媒的相关查询时表示,不会公开该次行动的细节。然而,政府于去年十一月六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曾应要求提供政府飞行服务队执行的飞行行动的资料。就此,政府可否按照该先例,向本会提供上述飞行行动的下列资料:
 
(i)要求出动飞机的政府部门、
(ii)政府飞行服务队接获要求的日期和时间、
(iii)行动属例行还是紧急性质、
(iv)‍机上人员数目、其所属的政府部门及职级,以及他们获指派的任务、
(v)‍机上人员在布袋澳上空执行任务的性质(例如搜索、救援和跟踪)及详情,以及
(vi)‍机上人员离开布袋澳上空后在东南方向水域上空执行任务的性质(例如搜索、救援和跟踪)及详情;
 
  如未能提供该等资料,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根据《政府飞行服务队条例》(第322章),政府飞行服务队的法定职能包括进行搜索、救火及支援执法部门执行其执法职责等。按一贯做法,飞行任务涉及每日的飞机调配、航行细节等,不会公开,免被犯罪分子掌握对其有利的资料,影响部门行动的有效性。
 
  至于整体性长时期的总飞行架次、总飞行时数,我们可提供,如去年十一月六日按当时提问提供了去年六月至十月飞行范围涵盖香港岛、九龙、新界,及多于一个以上地区的飞行架次和总数的整体性资料。
 
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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