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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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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莫乃光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于上月提出,委托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港深医院)向下列人士提供跟进诊症服务:在疫情爆发之前已预约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专科或普通科门诊覆诊期而且长期居于广东省的香港居民。据报,港深医院正就内地医护人员取览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医健通)所载病人资料的安排(取览安排)与医管局进行商讨。有市民忧虑,由于内地与本港的私隐规管制度有别,病人私隐及其敏感个人资料在取览安排下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上述商讨的最新进展及取览安排的操作方式为何;会否就取览安排(i)委聘独立第三方进行私隐及资讯保安的风险评估和审计、(ii)进行公众谘询并向本会提交谘询结果,以及(iii)就医健通引入新的资讯保安措施;
 
(二)为何医健通现时的设计未有提供选项,供病人自行指明某些类别的个人资料不上载至该系统;当局会否在取览安排中设置「保管箱」功能,以供病人就其资料设定取用及披露的限制;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政府曾向本会承诺,载于医健通的个人资料受到的保障不会少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就个人资料订明的保障,有何措施在取览安排下持守该承诺,以确保香港居民的病人资料不会遗失,以及在未获授权下或意外地被查阅、使用、保留、删除或向第三者披露?
 
答覆:
 
主席:
 
  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影响下,有部分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慢性病患者,因出入境限制而未能如期从内地返港前往医管局门诊接受诊症。有见及此,食物及卫生局在医管局的配合下,将设立特别支援计划,委托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港大深圳医院)为于疫情前已预约医管局专科门诊及普通科门诊覆诊的病人提供跟进诊症服务。
 
  就莫乃光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医管局,我现综合答覆如下:
 
  根据现行机制,已参与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互通系统)的病人或获其授权的人士,可以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向食物及卫生局辖下的电子健康纪录统筹处(纪录统筹处)提出查阅资料要求,索取一份其于互通系统上的病历纪录复本。
 
  为了让特别支援计划下的病人可以得到可持续的护理,纪录统筹处会作出安排,在获得病人同意及授权的情况下,协助病人按其意愿将其病历纪录转交至港大深圳医院。具体来説,参与特别支援计划的病人若同时已参加互通系统,他/她便可根据一贯的查阅资料机制,向纪录统筹处提出查阅资料要求,索取一份其于互通系统上的病历纪录复本,并授权转交至港大深圳医院作诊症时使用,以获得更好的持续护理。纪录统筹处会统一处理有关的查阅资料要求,并安排把病历纪录复本按病人授权转交至港大深圳医院。病人参与互通系统、提出资料查阅要求,以及授权将其病历纪录复本转交至港大深圳医院的安排,皆属病人自动及自愿性质。互通系统只会根据病人的授权及查阅资料要求(包括任何涵括指定类别的病历纪录的要求),复制个别病人的病历纪录以交至港大深圳医院。
 
  在上述安排下,港大深圳医院并非互通系统下的医护提供者,不能直接取览互通系统中的任何病人资料,其电脑系统亦不会跟互通系统有任何对接。为确保病人私隐受到保障,我们会采用多项保安措施,包括当病人提交的授权书及查阅资料要求获确认后,互通系统会制造个别病人的病历纪录复本,分开以不同密码加密,然后经安全电子渠道,采用公开金钥基础建设技术,将复本送交港大深圳医院的获授权人士,过程不会跟互通系统有任何系统上的对接。此外,我们亦会要求港大深圳医院必须妥善及安全地使用在特别支援计划下所接收到的病人资料及病历纪录,并采取适当的保安措施。港大深圳医院亦须在特别支援计划完结后,在获得病人的同意下,将其病历纪录妥善处理。
 
  由于港大深圳医院的电脑系统不会跟互通系统有任何对接,故上述有关病历传送的安排不会增加互通系统的私隐及资讯保安风险。就互通系统而言,我们一直高度重视系统的保安,系统一向设有多项保安技术设施,例如防毒软件、入侵侦测/防御、防火墙、数据加密、使用者认证、数码证书等。此外,我们亦根据《政府资讯科技保安政策及指引》,每两年为互通系统安排进行保安风险评估及审计,确保互通系统得到妥善保护,抵御其时之安全威胁。
 
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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