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局关注激光眼科程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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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局(医管局)非常关注近日两宗涉及激光眼科程序的事件,眼科统筹委员会于今日(十月十七日)向所有公立医院眼科部门发出提示,重申严格遵守介入性程序安全政策的重要性,包括核实有关激光程序的能量要求及病人资料。
雅丽氏何妙龄那打素医院一名病人于本月十二日在专科门诊接受黄斑激光治疗程序。医生在程序进行期间,注意到激光仪器发出的激光能量较原定拟用的能量为高,随即发现微脉冲激光设定出现偏差。医生即重新调校手术仪器至合适水平,并继续完成余下的程序。
医生其后向主管报告事件,并安排病人于十月十四日返回医院检查,初步发现病人出现黄斑水肿增多及轻微视力下降情况, 医生已向病人解释及作出跟进治疗和安排进一步检查。
另外,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一名病人于本月十二日在专科门诊接受左眼黄斑激光治疗程序。两名护士于治疗前在病人左眼眼角旁画上记号,经确认后,根据医生早前的安排为病人左眼滴入治疗前药物。
病人随后进入激光治疗室,核对身分后与医生对坐。眼科服务助理为病人左眼滴入麻醉药水后,根据医生指示在治疗进行期间将房内灯光调暗。医生开始程序后向病人右眼注入数发激光,病人当时未有表示不适。医生在发现错误后随即停止有关程序,并重新调整仪器至正确位置,完成左眼治疗。
医护人员已安排病人于十月十六日覆诊及解释事件。部门将继续密切监察病人情况,初步未有发现病人出现任何明显不良症状。
两间医院已先后向病人坦诚交代情况,并就事件向病人致歉,医护团队会继续与病人保持密切沟通及提供所需协助。
两院会分别成立根源分析委员会调查事件及作出改善建议,在八星期内向医管局总办事处提交报告,有关结果亦会在《风险通报》季刊发布,提醒前线医护人员在进行激光治疗时需保障病人安全。
医管局就两宗事件向公众致歉,眼科统筹委员会会跟进两间医院的根源分析调查报告,并会监察医院执行改善建议的情况,避免再次发生同类事件。
完
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7时00分
香港时间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