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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有关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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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今日(十月十三日)查询有关七月一日或之后聘任为公务员的新要求,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回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和《公务员守则》,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是公务员的一贯责任,也是政府和社会对他们一贯的期望和要求。公务员职位的受聘人须明确知悉并接纳这些责任。

  公务员事务局昨日向各部门发出通告,公布就所有在二○二○年七月一日或之后聘任为公务员的要求,即在此日期或以后加入香港特区政府的公务员,将要宣誓或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

  要求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是对公务员在《基本法》和《公务员守则》下须背负的责任和期望的公开确认和真切体现,并且让他们更明确地意识到其公职身分所带来的责任、承担和要求,有助进一步保护、巩固和推广公务员队伍要恪守的核心价值,从而确保香港特区政府能有效管治。这项安排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关规定。

  如有人员在职期间涉嫌或被裁定违反声明或誓言,有关个案会按公务员规则和规例处理,包括《公务人员(管理)命令》或有关的纪律部队法例下的纪律行动。

  至于现职公务员的宣誓或签署声明的安排,公务员事务局按照既定的机制进行谘询,听取职方的意见。在收集意见并进行研究后,公务员事务局会敲定和落实有关的安排,然后会作出公布。

  公务员和其他市民一样,享有《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内赋予的权利,例如言论自由、和平集会和自由结社等权利。不过,与其他司法管辖区一样,这些权利并非绝对。公务员亦必须清楚知道,他们的公务员身分所带来的要求和责任。

  对于有公务员工会表示担忧宣誓和签署声明的要求会影响工会争取薪酬福利,发言人强调根据《职工会条例》登记的公务员工会,宗旨大致是为增进政府和公务员作为雇主和雇员之间的了解和合作,就影响公务员福祉事宜,与政府联络和讨论。宣誓或签署声明的要求对工会在符合《职工会条例》的条文和会章规定的前提下与政府沟通不会造成影响。
 
2020年10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41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