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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就防疫措施持续巡查辖下公共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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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预防2019冠状病毒病在社区传播,房屋署持续巡查其辖下公共处所,进行执法行动,以确保有关防疫规例得以遵行。

  根据现行《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市民禁止在公众地方进行多于四人的群组聚集,违例者最高可被判处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或可藉缴付定额罚款2,000元以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

  房屋署发言人今日(十月十二日)说:「部门的特别职务队人员一直持续于公共屋邨的公园、休憩处等公众地方巡查,如发现有市民违反上述规例,会先作出口头劝喻,若屡劝无效,便会采取执法行动,发出传票或定额罚款通知书。」

  发言人强调,若公屋住户触犯在公众地方非法赌博的罪行,一经定罪,房屋署会按「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制),向有关住户扣除5分。

  房屋署自二○○三年推行扣分制,以保障公共屋邨的环境卫生。针对屋邨住户的不当行为,违规者会按其行为的严重性被扣除3至15分。若住户于两年内被扣除的分数累计达16分,其租约/暂准证将被终止。

  自规例(第599G章)生效后,房屋署在辖下公众处所巡查了4 307次及作出1 722个口头劝喻。由二○二○年一月至今,房屋署向警方转介767宗怀疑在公众地方赌博的个案,118个被定罪的住户已按扣分制被扣除分数。

  发言人说:「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市民在公众地方必须佩戴口罩,以预防及控制病毒传播。若违反有关规例,可被定额罚款2,000元。」

  房屋署人员根据此规例,于辖下公众地方,包括公园、休憩处、街市和商场等进行了6 247次巡查,共发出7 569个口头劝喻及两张定额罚款通知书。

  发言人表示,房屋署会继续派员巡查辖下的公众处所,对违反防疫规例者采取执法行动。他呼吁市民必须遵守有关规例,以保障其个人及公众健康。
 
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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