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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主动调查政府外聘传译服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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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诉专员公署发出∶
 
  申诉专员赵慧贤今日(十月十二日)宣布展开主动调查,审研政府当局外聘传译服务的安排是否有可改善之处。

  根据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出的《促进种族平等行政指引》(《指引》),政府内所有为不同种族的人士提供服务的政策局、部门(局/部门)及其管辖的相关公营机构有责任向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适当的外语传译服务,以确保他们均可享平等机会获得公共服务。
 
  现时,除透过民政事务总署委托融汇—少数族裔人士支援服务中心提供的一般性质的传译服务外,局/部门及相关机构会按其运作需要及情况,各自从市场聘用合适的外语及中国方言传译服务。
 
  提供合适和可靠的外语及中国方言传译服务,是政府当局向不同种族及语言的人士提供服务和支援的重要一环。传译员具备认可的资历及其传译技巧达到一定的水平,对保障只能操外语或其他中国方言的人士的权益,以至促进政府当局的工作成效,皆十分重要。不过,政府当局现时并没有整合可供各局/部门及相关公营机构聘用的外聘外语及中国方言(普通话及广东话除外)传译员的资料,对传译员的资历要求亦没有划一标准。根据公署初步查讯所得,以往不少执法部门寻找外聘外语及中国方言传译员时都会参考司法机构的兼职法庭传译员登记名单。然而,自二○一八年八月起,司法机构政务处已停止向外提供该登记名单。
 
  公署认为,局/部门及相关公营机构各自寻找及采购外聘传译服务,不但耗用不少时间和资源,亦难以保证传译员的质素。
 
  因此,申诉专员决定就政府当局外聘传译服务的安排展开主动调查,旨在探讨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推行《指引》的同时,如何改善政府整体聘用外聘外语及中国方言传译员的工作。
 
  赵慧贤说:「香港是多元文化社会,致力推动不同种族及语言的人士共融。我希望藉今次主动调查,促使政府当局完善对外聘用外语及中国方言传译员的安排,进一步促进政府当局的行政效率,并加强监察政府所聘用的传译服务的质素,以贯彻《指引》的精神。」
 
  申诉专员欢迎市民于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或之前,以书面方式就上述课题向申诉专员公署提出意见:
 
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
   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0楼
传真:2882 8149
电邮:complaints@ombudsman.hk
 
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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