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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司法人员任命: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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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已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就任命贺知义勋爵为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的推荐,并会在征得立法会同意后,根据《基本法》第八十八条作出任命。

  林郑月娥表示:「我很高兴接纳推荐委员会就任命贺知义勋爵为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的推荐。贺知义勋爵由二○二○年二月起出任英国最高法院副院长。贺知义勋爵地位崇高、声誉卓着。我深信他将对终审法院有很大的贡献。」

  林郑月娥说:「贺知义勋爵获任命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的名单将包括14位来自英国、澳洲及加拿大的杰出法官。这些具声望的非常任法官加入终审法院彰显了香港的司法独立,有助维持外界对本港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亦使香港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保持紧密联系。我相信这些杰出且具丰富司法经验的海外法官将继续是本港司法制度的独特优势。」

  在聆讯及裁决上诉案件时,终审法院审判庭由五名法官组成。由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来,除了极少次的例外情况外,终审法院在审理实质上诉案件时,均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的名单选出一名法官出庭聆讯。

  《基本法》第九十条规定,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的同意而作出。政府当局将会就有关的任命征求立法会同意。

  贺知义勋爵的简历见附件。
 
2020年10月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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