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提醒餐饮处所经营者及市民严格遵从防疫规例
***********************
食环署发言人说:「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按《规例》就有关餐饮业务处所发出的最新指示及条例修订已经生效。处所经营者和从业员须继续遵从并符合一系列的规定及限制,而市民亦须遵守餐饮业务处所内有关羣组聚集的规定。」
发言人说:「食环署在昨日(十月一日)和今日一共巡查超过1 250间餐饮业务处所,未有发现顾客在食肆内违反有关羣组聚集的规定,但向超过10间处所的负责人展开提出检控的法律程序,主要关乎餐桌之间距离未符合有关规定及处所内人士未有在饮食以外时间佩戴口罩。」
「食环署会继续加派人员巡查各区食物业处所,并与警方进行联合行动,确保有关法例的规定和限制得以遵行。」
发言人呼吁食物业负责人及从业员,必须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以保障员工、顾客及市民大众的安全。根据《规例》,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和经营者必须严格遵从并符合一系列的规定及限制。违反规定及限制者,即属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同时提醒市民在光顾食肆时,亦须遵守餐饮业务处所有关羣组聚集的限制,并对有关防疫措施作出适切配合。在处所内,除饮食时外须一直佩戴口罩,并时刻保持社交距离,以及尽量避免「搭枱」。此外,也不要在毗连处所的地方饮食。
完
2020年10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17分
香港时间19时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