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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就防疫措施加强巡查食物业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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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昨日(九月三十日)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加强巡查中西区酒吧等餐饮处所,并提醒有关处所的经营者及从业员严格遵从《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的规定。

     食环署发言人说:「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按《规例》就餐饮业务处所发出的最新指示仍然生效,处所经营者和从业员必须严格遵从并符合一系列的规定及限制,当中酒吧或酒馆内的顾客数目不得超过该处所通常座位数目的一半,并不得有多于两人同坐一桌;餐饮处所内不得进行现场表演或跳舞;处所内人士除饮食外必须一直佩戴口罩、餐饮处所须为进入处所的人士量度体温,以及提供消毒洁手液等。」

     发言人说:「昨晚行动期间,食环署共巡查中西区兰桂坊17间餐饮业务处所(包括酒吧),以及向七个处所的负责人展开提出检控的法律程序,主要关乎餐桌之间距离未符合有关规定及处所内人士未有在饮食以外时间佩戴口罩。」

     发言人表示,食环署于长假期期间会继续加强巡查全港各区食物业处所,并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确保有关处所的经营者及从业员严格遵从《规例》的要求,并会对违例的食物业处所采取执法行动,以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在食肆传播的风险。

     根据《规例》,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和经营者必须严格遵从并符合一系列的规定及限制。违反规定及限制者,即属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呼吁食物业负责人及从业员,必须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以保障员工、顾客及市民大众的安全。食环署会继续加强巡查,对罔顾有关预防及控制疾病及环境卫生法例和食物安全的人士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
 
2020年10月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0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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