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及答问内容(附短片)
****************************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九月二十九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及答问内容:
 
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早晨。今日全港中学、小学、幼稚园恢复全面面授上课,我相信一切都会顺利;不过,同时间亦希望学生在学校内或上学期间都要保持警觉,有需要时要更加注重个人卫生。学校全面复课标志着我们在七月初开始的第三浪疫情来到现在可以说是相对平稳,在过去一个星期源头未明的本地个案只有一宗;但一宗都会引起一个群组,而一个群组的感染亦有风险会引起一个社区的爆发,所以我们不会掉以轻心。我亦预告在本星期四,即十月一日午夜到期的社交距离措施相信都要大致继续。今日是星期二,稍后的行政会议会就着新一轮的抗疫工作,特别是涉及一些规例的工作要作出一个决定,我相信稍后一如既往,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会向大家交代。
 
  在疫情中很多个人和企业都受到严重打击,我很高兴昨日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在一个特别会议上已经批准了特区政府提出的拨款申请,无论是涉及「防疫抗疫基金」第三轮要注资54亿元,以至其他相关购买疫苗、给医院管理局的额外拨款等等,连同一些减费,即是减政府费用、减租、差饷的措施,整个支援开支涉及240亿元。
   
  我留意到在立法会的讨论期间,不少议员不分党派对于新一轮的支持措施都有一些意见,都认为做得不足够,亦有一些被遗漏的群组。正如我的同事都有在会上解释,经过几次的支援,如果计及昨日的240亿元,已经动用了三千多亿元,在公共财政上的承担方面事实上有一个限制。如我早前所说,在接着二○二○年的《施政报告》亦不会再好像以往两、三年有大量涉及公共开支的措施,反而应该想想怎样可以透过一些革新的工作,促进香港的经济早日复苏,亦更需要中央的支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让我们的商业、企业和专业服务提供者有更多机会。
   
  无论如何,经过了立法会的批准后,相关的政策局和部门将会即时启动这些工作,希望能够把这个支援的款项第一时间交到有需要的企业和个人手上。至于在会议讨论期间所点出的一些问题,我亦会要求政务司司长以「防疫抗疫基金」督导委员会主席的身分继续密切监察,如果我们有能力在已经获批的拨款中,譬如一些应急的费用等,可以再支援的话,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去做;亦等于在「防疫抗疫基金」的第一轮、第二轮,其实有一些项目,应该有超过十多个项目都并不是在立法会争取拨款时已说明,而是在执行期间我们发觉有这样的能力,社会上这些群组亦有需要,就由政务司司长这个督导委员会来决定。
   
  我亦留意到在讨论期间,有些议员,当然是建制派的议员,认为每一次靠政府作现金的支援都不能持续下去,最重要是让香港经济早日恢复过来。在这方面,特区政府都是采取「两条腿走路」的策略。第一,就是逐步放宽社交距离的措施,让本地的商业活动、市民的消费可以增加。过去一段日子,大家看到市面上都开始──我只能说是开始──畅旺,餐厅、酒楼、零售都恢复一些生意。
   
  当然目前的社交距离措施,特别在限聚方面,只能够四人以下,仍然对于不少社交活动有限制。不过,正如我刚才所说,今日仍然不是大幅再放宽的时刻,我们仍然需要严阵以待。今日稍后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会公布一些修订,令一些很热切希望能够恢复活动的机构可以恢复活动。
   
  第二个恢复经济的动力当然是恢复人员往来,特别是与内地,我们已经非常积极跟进与内地和澳门是否可以早日透过核酸检测证明,两地能够互相豁免十四天的强制检疫,然后让人员的往还可以趋向正常化;其他地方的「旅游气泡」工作亦在进行中。我听到在讨论过程中,有议员提出如果现在不能够即时放宽香港与内地的往还,免却这十四天的强制检疫,可否逐步做,即先让一些现正身处内地的香港人,不论是居住于内地或是去了内地,让他们可以首批在免强制检疫的情况下回来香港,当然他们是要有一个阴性的核酸检测认证。就此我可以向大家说,我们现正进入最后的研究阶段,因为要做到这项工作,在法律上需要有一些配合。我们觉得这个建议是合理的,它不是一个普通的通关,香港市民返回香港是因为他仍有一些连系,如果能够方便他回来探亲、覆诊或做其他工作,在今日内地疫情已经控制得如此好的情况下,数十天也没有本地个案,我们觉得这是可以考虑的;但全面放宽必须两地政府也同意才能一起进行。
   
  无论是与内地的往还,以至与外地的「旅游气泡」,不论是香港居民或其他居民,现时看来有一段颇长时间须要有病毒检测证明,所以加强病毒检测能力,减低这些检测服务的收费,亦是我正要求同事跟进的事,否则即使我们能够与外国政府或内地、澳门政府完成商讨,但市民会觉得每次要豁免检疫要花上千元以取得病毒检测证明都是困难的。这项工作我们在进行中;无论如何,特区政府认为这是我们要为市民做一些安排的工作。
   
  最后,我亦听到有议员,特别是来自建造界,无论是建筑、测量或工程界的议员,特别提到在建造界现在失业的情况,所以我亦与发展局讨论过,如何可以令建造界早日复苏。事实上,在建造界里政府的投入是非常高,而今日建造业受疫情打击的失业率也是特别高。最新建造业失业率达到11.1%,就业不足率是8.1%,两个数字也是比整体数字为高,但我们又有很多工程要做,是否可以加快这些工程令就业情况有所改善呢?在这时候加快工务工程,除了为建造业开拓更多就业机会,它本身亦是一个逆周期措施,因为建造业的投资会带动其他方面的经济活动,而事实上这些基建亦是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今年发表的《财政预算案》当中有一个中期预测,这个中期预测告诉我们,未来四、五年每一年政府投入在工务工程的开支都是超过一千亿元;事实上于未来一段时间,除了这些工程,大家都想到还有很多不是政府的工务工程,例如房委会的建屋项目、港铁公司的铁路扩展计划、早前已拨款的医院扩建计划、在大学里的设施扩建计划,这些都会令香港的工务工程可以稳定发展下去。还有一点令我希望它们可以在这方面加快进行,就是随着经济下行,其实建造业或建造成本正在下降。特区政府留意到我们自己招标的价钱,在过去一年也是在下跌中,在这个时候做工程,成本效益相对会较高一点。
   
  发展局连同工务部门已经采取、亦会加大力度采取以下措施──第一,针对上一个立法年度,即二○一九/二○立法年度顺利通过超过1,700亿元的工程开支,就这些工作,我要求它们加快做。这是有成效的,因为我们不是今天才要求它们做,几个月前已经说要加快做这些新的工程,所以至昨日我得到的资料,在这1,700亿元中,只是过去十个月左右批出来的工程,50%已经批出了合约、48%正在进行招标工作,只剩下2%现时快要进行招标。除了这些大型工程外,我们有一个名为整笔拨款──整体款项做一些小型工程──在今个财政年度拨款的小型工程开支都高达210亿元,这些工作更可以加快来做。
   
  另一方面,就是配合我们未来立法会重开,我们又有新的工程「上马」,所以第二个措施就是同步招标,即是说我们一方面争取着拨款,一方面已经按着我们已做了的详细设计和标书可以同步招标,但一定会等到立法会批准了拨款,合约才会批出。
   
  第三个措施是令这些工程能够雨露均沾,大小型的承建商都能够有机会做这些工程,从而令到就业情况更健康。工务部门已经把大型工程合约分为易于管理的规模,让更多中小企业、顾问、承建商可以参与。发展局亦实施了顾问分组计划,以便合理去分配这些工程项目给不同规模的顾问公司。再加上除了这些工程,其实我们还有一些在地区的改善维修工程、防止山泥倾泻措施的工程,以至各项工程研究,都会尽快进行。
   
  除了政府的工务工程外,我亦会要求相关的公营机构,包括房委会、房协、市建局、科学园、数码港,都要加快它们的工程项目。特别是为了惠及中小型承建商和装修工人,市建局会加快推展「楼宇更新大行动2.0」。除了政府的工务工程,私人工程,特别是建屋工程,对于建造业的就业情况都有很大贡献。在这方面,当然私人工程是由私人发展商来决定,但我们可以为它们加快或简化审批程序,让它们的私营建筑项目都可以尽快「上马」。
   
  我今日举出建造业的例子;可以向大家说,在其他行业我们都会按着我刚才说的精神,尽量推动复苏,令就业情况在未来不会太过急速恶化。
 
记者:林太,你好,想问台湾杀人案女死者的妈妈要求政府不要再让陈同佳住安全屋,你会否接纳她的诉求?第二,警方事前没有谘询新闻业界,单方面修改《警察通例》的传媒代表的定义,但你也没有向新闻业界了解,就支持警方的做法,是否代表政府和警方进一步打压传媒采访权和削弱公众知情权,是否担心传媒和警方的关系会持续恶化下去?
 
行政长官:第一个问题,我不会评论警方在处理每一宗个案时的工作;但刚巧昨天,管浩鸣牧师打电话给我。我也向大家说过,陈同佳已经在香港服刑完毕,亦已履行法律责任,所以基本上是一个自由人。过去一段日子,关于他的状况,也是由管牧师通知我。我知道管牧师应该在本星期会再跟陈同佳或他的家人见面,看看情况如何。
 
  第二,关于警方就着在警方行动时的现场采访,在《警察通例》作了一个定义的修订,我在此再次强调,特区政府非常尊重新闻自由,在适合的情况下,我们一定会方便大家采访。等于为什么星期二早上会来这里(会见传媒)呢?是因为「限聚令」的考虑,如果大家一如以往在行政长官办公室楼下会十分挤逼,可能会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所以转来在这个演讲厅,是比较大的地方;以至我三年多前开放了新闻处的新闻发布系统,让纯网媒也可以加入,在在都是为了方便传媒采访。我希望传媒在采访过程中能够理解,我们是有限制,特别如果不是在一个平静的环境一问一答,而是在现场、很混乱的情况,在执法过程里更需要清晰厘定哪些是记者、哪些是在进行他们的采访。警队采取的,我觉得是一个相对客观、开放、一视同仁的平台,并不存在警队打压新闻自由,亦不是警队自行筛选哪些是在现场采访的记者,而是透过政府新闻处的新闻发布系统,它亦有一套机制可以将传媒纳入这个系统;事实上,今天已有206家传媒在这个系统中,它们也会纳入为警队现时修订了的定义中。我觉得这个做法是适当,我亦希望各位传媒朋友,大家也可以继续紧守岗位,我们各司其职,为市民带来客观持平的新闻报道。
   
记者:你好,林太,都是想请教有关陈同佳案,可否谈谈及交代政府根据什么理据为陈同佳提供安全屋,其实是否会有期限,是否意味如果陈同佳一直没有去台湾的话,特区政府会一直为他提供这个保护?
 
行政长官:正如我所说,关于警队如何处理有关情况,我们不会公布。
 
记者:你好,林太。想请问一下利君雅现时被延长试用期,纪律程序亦要重启,有些意见认为这是对她的一种打压,是否曾经向你提问「可否讲人话」、「是否睡得着」的记者就会受到打压,尤其是港台的记者?对于这个指控有人说是影响到香港的新闻自由,你自己是否觉得这个指控会令你「睡不着」?这是第一个问题,林太,不好意思还有两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你刚才提到GNMIS系统,其实不知你是否知道,那个系统中你说有206间传媒,其实有111间都不是本地的,他们没太多在香港街头采访的需要,你现在用这个系统来作一个筛选,你是否还是坚持这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最后是潘妈妈托我们提问的,就是她对于陈同佳继续可以住在安全屋的安排,她很有意见,你会不会见一见潘妈妈,看看她的需要?以及她亦问我们,你会不会把陈同佳去自首这个问题外判给管浩鸣?你自己会不会亲自去做多一些?
 
行政长官:第一个问题,正如我刚才所说,每一个部门都有管理公务员的措施,而这件事看来是一件管理公务员的事,所以作为行政长官,我有部门的管理层去处理这些事。我对这件事是完全没有意见、没有评论,亦不掌握这是一件什么事情;这亦不是针对该位在港台的同事,所有部门日常怎样处理它的公务员的确认、升迁、调职,行政长官都不会干预,亦不会提问。我们所有事情都是按既定的程序进行,有人要投诉、有人要申诉,全部都是按既定的程序进行。同样地,新闻处的新闻发放系统亦是一个既定的平台,让传媒,无论是海外的传媒,还是本地的传媒,如果它们符合资格,都可以申请加入这个平台。自从二○一七年九月我开放了这个平台予纯网媒──可能包括贵报──就已经有超过30间纯网媒加入这个平台。如果你认为206间是不足够,欢迎大家继续申请加入这个平台。不是由我们决定平台里面有多少百分比是海外传媒、多少是纯网媒、多少是本地传媒;这个是一个客观开放、一视同仁的平台。第三,对于警队日常的运作,行政长官是不会评论,尤其是关于某一些资源的运用。对于潘妈妈,我早前说过了,不过可能我越说,你们越再去报道,会令她情绪上更加波动。我知道、我完全明白她的心情,但是我们在香港是要依法处理每一件事情。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3时50分
即日新闻  

网上广播

行政长官会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