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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就防疫措施加强巡查食物业处所并采取严厉执法行动(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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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今日(九月十一日)再次提醒食物业经营者及从业员,须严格遵从《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的指示,以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在食肆传播的风险。食环署加强巡查各区食物业处所,并对违例的食物业处所采取严厉执法行动。

  食环署发言人说:「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按《规例》就餐饮业务处所发出的最新指示于今日生效。食环署今日加派人员巡查全港各区食物业处所,确保有关处所的经营者及从业员严格遵从规例要求,并符合规例的规定及限制。」

  他说:「由今日凌晨起至下午三时,食环署共巡查了725间餐饮业务处所,以及向七名处所负责人展开提出检控的法律程序,主要关乎餐桌之间距离未符合有关规定;餐饮处所内的顾客数目超过通常座位数目的一半或处所内人士未有在饮食以外时间佩戴口罩。

  根据《规例》,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和经营者必须严格遵从并符合一系列的规定及限制。违反规定及限制者,即属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作为社会同心抗疫的重要部分,发言人强烈呼吁食物业负责人及从业员,必须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以保障员工、顾客及市民大众的安全。食环署会继续加强巡查,对罔顾有关预防及控制疾病及环境卫生法例和食物安全的人士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

  发言人同时呼吁市民在光顾食肆时,对有关防疫措施作出适切配合。在处所内,除饮食时外须一直佩戴口罩,并时刻保持社交距离,以及尽量避免「搭枱」。此外,也不要在毗连处所的地方饮食。
 
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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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卫生署人员今日(九月十一日)加强巡查餐饮业务处所,确保有关处所的经营者及从业员严格遵从《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的指示及有关规定及限制。
食物环境卫生署人员今日(九月十一日)加强巡查餐饮业务处所,确保有关处所的经营者及从业员严格遵从《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的指示及有关规定及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