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因违反《雇佣条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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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发(香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没有遵从劳资审裁处(劳审处)的判令支付裁断款项予三名雇员,被劳工处检控。该董事今日(九月七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款六万元,法院亦命令他须向有关雇员支付约二十六万六千元的欠款。
 
  上述公司没有按照《雇佣条例》的规定,在劳审处裁断款项到期后十四天内,根据判令支付约二十六万六千元的裁断款项予有关雇员。上述罪行是在该董事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该董事被检控及定罪。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有关裁决向所有法团董事及负责人员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个人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按照劳审处或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判令支付裁断款项予雇员。」
 
  发言人续说:「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2020年9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