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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及答问内容(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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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九月一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及答问内容:
 
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今日是九月一日,一个大规模的普及社区检测计划今早开始。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已经超过一万位市民接受了检测,当然亦包括我本人和各位司局长,除了教育局局长,因为他现正接受访问;现正接受检测的是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整个检测流程和体验都是很安全、很简单、很方便、很快捷。正如我早前所说,这个大规模的普及社区检测计划对于抗疫有益、对社会有利,亦使我们可以早日走出疫情,恢复我们的经济活动和市民所希望的社交生活。
 
  在此,我首先要感谢接近六千位医护人员参与这次检测工作,无论是在检测中心担任医护队长或直接为市民进行采集样本,他们的付出和积极参与使今次检测工作可以成功展开。当然特区政府因为要支援和管理141个社区检测中心,亦动员来自超过七十个政策局和政府部门接近四千位政府人员。他们两方──政府人员和医护人员──组成了一支队伍,在各个检测中心为市民服务。
   
  在疫情发展以来,昨天是我们第二天看到新增确诊个案下降至单位数字,这相对于在七月二十二日开始,我们连续看到十多天,每天都有超过100宗的确诊数字,大体上大家都开始感到有点安心,想这个疫情是否已经去到最后阶段。这成绩得来不易,整个社会付出了沉重代价,包括在入境的限制、包括被政府法定须要关闭的商业处所,亦包括市民大众不能够自由进行各式各样的社交生活。因此,我们希望、我亦在此再次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这次普及社区检测计划。这个计划将会使我们在现时疫情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可以更有效找出在社会上的隐性患者,因为现时我们看到的数字有接近四分之一的确诊个案,患者都是在没有病征的情况下被识别出来。大家可以想像,如果一个被感染人士,他因为没有病征而没有去看医生,又没有接受过检测,他便会每日在家中或在他日常工作环境中传播病毒,我们便会很难看到香港可以完全彻底地处理这个疫情;甚至如果他家里有一些患有长期病患的人士,亦可能因为感染了,情况会比较严重,甚至是危殆。在此我希望社会大众能够客观、持平地去看这次普及社区检测计划,并给予它最大的支持。
   
  我在此感激很多医护界人士,包括多位我们很熟悉的医生──卢宠茂教授、高永文医生、我们的政府专家──都愿意在这时候发声向社会说出这次普及社区检测计划的好处;但我亦留意到有部分医生,特别是来自医管局员工阵线的说话,甚至是呼吁社会大众杯葛这次计划。由于他们本身是医管局的医护员工,他们的说话多多少少会令市民减低了信心,从而可能影响了参与此计划的意欲,所以今日我想花少许时间全面回应这个员工阵线所提出的几点论点,希望员工阵线的各位人士听了我们今次再一次──这并不是第一次──再次的详细解释,能够回头是岸,支持这次计划。依照我分析,医管局员工阵线的论点有以下六点,我逐点回应:
   
  第一,它认为透过全民检测找出隐形病人,必须有「封城」或「居家令」的配合,才能达到目的。这或许不是错的说法,内地亦进行了很严厉的措施来配合检测工作;但事实上,大家知道香港的具体情况是不可能做到全面的「禁足」限制。我们在抗疫的八个月期间亦不断希望为香港社会保留到人身自由,大家可以继续上班、出入;在海外或内地的香港居民亦可按其意愿,能够经仅有开放的关口继续回来香港。尤其现时疫情已经比较稳定,我不相信香港市民会接受在今天因为要做病毒检测而由政府推出「禁足令」,即是说大家不准离家。事实上,我们这个工作亦不是强制所有市民参加,我们的定位是「愿检尽检」,它是给市民在疫情期间的一个服务,亦如聂德权局长所说,我们知道这个疫情会再次爆发,所以一次大规模的病毒检测,让广泛市民有这个体验,以后就再也不会被误导说这种检测是高风险、很痛或会带来其他不利个人的情况。整个目的是希望能够透过「愿检尽检」,多把一个社会上的隐性患者找出来,就令我们少一个传播病毒的机会,从而有助切断病毒传播链。
   
  第二个论点是,文献说做这些检测会出现「假阴性」,「假阴性」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甚至令有一次阴性结果的市民误以为自己十分健康,于是安心进行社交活动。在公共卫生的领域,病毒检测出现「假阴性」或「假阳性」不是一个不会发生的事;但大家知道,到目前已经确诊的超过4 800宗个案,我们都是用一个很严谨的方法反覆验证,由一些化验所,包括医管局检测到的初步阳性结果,会再由卫生防护中心去覆核,我们才能够确诊个案。同样地,亦会有所谓「假阴性」出现,但我们现时做的全是有质素保证、经过卫生署和外部质量评估的检测程序,所以这亦不是一个很成立的理据。如果认为市民会因为做了一次检测就完全放松他们的社交距离措施、戴口罩或勤洗手,我相信这是低估了香港市民在「疫」境里的自律能力。
   
  第三是引述世界卫生组织的论点,说世卫指出大规模检验是浪费金钱、不切实际,如果资源许可,应该集中为一些紧密接触者或怀疑受感染者检验,专注找出这些出现病征的个案。这是我们一向采取的策略。正如我所说,我们的检测资源有限,在过去的这段时间,将这些检测资源放在第一类──属于卫生署和卫生防护中心的病理学检测,即是有病征的病人,或有其他不适而到私家诊所的病人,我们都为他提供这个病理学的检测,希望找出确诊人士。在七月,我们亦进一步将我们稍为增加了的检测能力扩展至很多类较高危、职业是较高风险,如果感染他人将会令整个疫情爆发,如一些安老院舍的员工,我们为那些高危群组做了几十万个检测。现时我们因为有中央支持的力量,令我们可以做一次──我强调,看来我们只能做这一次──普及的社区检测,让所有愿意接受检测,亦在过去一段时间争取希望有一次免费、由政府提供的检测服务的人接受检测,我们正在满足这个服务的需求,所以是完全和世卫的建议没有冲突。事实上,世卫时常强调在每个地方、每个国家采取什么的防疫抗疫政策,也要视乎当地的条件。我们的条件是在中央助力下,有能力进行大规模检测,这正正是我们现时的工作,而世卫从来没有排斥检测的重要性。我记得有一次,世卫某位专家也是说「test、test、test」,因为唯有透过检测,才可以尽早找出受感染人士,特别是数据显示,真的有相当比例的确诊人士是没有病征的。
   
  第四个论据是一系列形容在这些社区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是很高风险的,我在此不详细读出他们的意见。我只是强调,所有141个采集中心的感染控制以及清洁安排是经过卫生署的评估,所有会遇见到的情况,我们也有所应对、有所准备,而我们今次亦有很足够的个人防护装备,无论是保护衣、手套、口罩,以供在这些社区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使用。我留意到昨日亦有广泛报道,有位医生向大家解释在每个流程中我们做了的防护工作。
   
  第五个论点是指这些中心地点位处人流密集,质疑我们选址的决定。我们的选址决定,第一是要考虑采集中心有足够空间让我们做这些感染控制的工作,亦同时间要便民。如果我们找一些中心是很不方便,市民也去不了,根本无法达至今次普及社区检测的目的。经过卫生署的评估,这些中心是不会因为它做检测工作而影响附近民居。
   
  第六,即最后一个论点,指全民检测不是堵截病毒源头的方法,最实际方法都是「封关」,或加强市民个人卫生意识。我同意在任何抗疫工作也是要加强个人卫生意识;但对于这个「封关」的口号,真的已经听得太多,由一月到现在还在听这个口号。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我都说了很多次,经过严格限制入境措施和整合关口,今日香港这个国际城市,我们很多在海外的香港人要回来香港,我们继续开放服务的只是香港国际机场这个口岸,以及两个陆路口岸,即港珠澳大桥和深圳湾口岸。八月份每日入境人次,把这三个口岸相加起来,只得1 200人次,而这些大部分都是香港居民,他在《基本法》之下是有出入境自由;其他小部分的是有令香港可以继续运作的需要。在这些回港的港人里,可能有反对这次检测工作的亲朋戚友、有些是在外国留学的年轻人要回来、有些是家庭团聚、有些是家中等待一个家庭佣工上班照顾老人或幼儿,这些就是现时每日仍然透过剩余的口岸回来的一千多人。我相信这个「封关」的口号去到今日不应该再是一个议题,所以我在此呼吁大家,要回到初心──这个初心就是「同心抗疫」,希望香港能早日走出「疫」境。
   
  最后我想说说,这是我的心底话。在过去这八个月的抗疫,我作为行政长官,我最爱护、最保护的是医管局,包括医管局所有员工。由一月份开始,在我亲自领导的工作,往往都有医管局总裁高拔升医生参与。由最初医管局缺乏口罩供应,我要亲自向中央争取──当时内地供应是非常紧张、根本不愿意给内地的口罩供应商出口到其他地方的情形之下──争取到为医管局在上海一家口罩厂优先供应给医管局,即是说无论国内有多紧张、有多少城市争取口罩,都保障了医管局有一定数量的口罩是来自这家上海的口罩制造商。协助我们的人除了是中央的官员,亦有上海的领导亲自关心这件事情,令医管局可以继续在这家上海供应商拿到需要的口罩。另外,医管局在亚博馆要开第二个展馆作社区治疗设施,他们发觉买不到床,我们得到深圳的协助,连夜由深圳运来400张病床,令医管局可以继续他们的工作。在中央支持香港的三个项目里,除了今日启动的普及社区检测,有两个都是为医管局助力的──一个是在亚博馆其他展馆内设立额外多1 000张床用作社区治疗设施,还有为了令医管局更有能力去应对新一波疫情或冬季的爆发,去建设一家全新而且相当符合专业规模的、有800张病床的临时医院,所有工作都是为了可以减轻医院管理局这个这么重要的机构的压力。因为我在最初做抗疫工作时,专家告诉我疫情是会爆发,全球都会爆发,抗疫成功与否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保护我们的公营医院系统,否则医院也崩溃了──事实上大家会见到有一些西欧地方,那种医院崩溃的情况是多恶劣──所以我们由始至终都是很重视医管局,亦全力支持医管局。不用说我们在「防疫抗疫基金」第一轮第一个项目就是给医管局47亿元,是完全没有争拗,医管局要多少我们便给多少。47亿元是增强了医管局,以便它可以发放津贴和购买物资,诸如此类。在这种情形下,我希望医管局员工阵线能够客观持平去看看 ,究竟今次抗疫工作里,特区政府与医管局的关系,亦希望他们能够以专业为重,不要令市民抗拒这一次对大家有益、对政府在抗疫工作有益、对医管局减轻他们未来的压力有裨益、对于整体社会有益的社区检测工作。

记者:早晨,林太。首先想问,其实昨日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就着三权分立的说法,他提到香港没有「三权分立」,回归前后都没有。其实想了解一下,为什么局长会有这样的说法?因为回看过往两任终审法院的首席法官都明确说其实香港是「三权分立」的,甚至是林太你上一任的SJ(律政司司长),他都曾经有这样提及过香港是有「三权分立」,为什么今日杨局长会有这样的说法?以及亦看到他是现届官员中第一个有这样的说法,其实是否代表这个都是政府的立场?第二,想问昨晚警方在太子一带执法,看到有一名孕妇被警方推跌,其实林太你自己都是一位妈妈,你怎样看这件事?以及一年已过去,都还有这一类警方执法的问题出现,你自己怎样看?以及第三,想问刚才你反驳员工阵线,你说他们说要「封关」的口号说得太多,但正正就是看到今次第三波疫情在分析病毒基因时都看到其实是在外面传入,其实他们的说法会不会都有他们的根据?
 
行政长官:你如果容许我,我会倒转次序回答,先回答关于疫情的问题。大家都不想看到疫情的反弹,但现实是疫情是不断地反弹,这个并不单单是在香港,我想你放眼看看周边社会,特别是一些早前控制疫情相对好、亦开始有多一些经济和社交活动的地区,它们都有反弹,而且反弹的速度都是很快,甚至有些地方说要进行再次封闭式管理。
 
  疫情反弹有很多的理由,当然有个案输入的理由,亦有本地因为松懈了或是多了社交活动,多了餐饮、聚餐而令疫情爆发。你说究竟在防疫的工作里有哪一点做得并不完善令感染出现,这个可能要留待我们往后再详细地分析;但有这个情况并不等于就不去做一个全社会的普及检测,我看不到这关系,所以刚才我为什么要花了一些时间来澄清也好、反驳也好,就是两者是没有关系的。所有工作都是希望香港能够早日控制疫情,最好是持续地在单位数字,大家就可以放心进入下一轮放松社交距离措施。
   
  第二个问题,就要正本清源,如果社会上没有发生一些冲突、暴乱、打架,就不需要警方来执法。社会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断地聚焦警方执法,忘记了为什么警方要执法,都是维护社会的治安和人身安全。在执法过程中,我想都是相对地混乱,我们看电视的报道也能看到;在执法的过程中有一些大家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发生了,我们也要在事后作一个评估、去检讨,看看往后可不可以在这方面做得更好。关于你提到昨晚有一位孕妇在太子站一带的执法工作里产生了一点不舒服,警方已表示了关注,我当然亦表示关注,亦不希望这种事情再发生。
   
  第一个问题是相当严肃的问题,所以我想详细一些来回应。香港是没有「三权分立」,所以我是完全支持教育局局长的说法,亦是完全支持教育局局长今次在通识科内一些教材的谘询服务,从而令到可以透过这个谘询过程更清楚解释香港宪制的秩序是怎样。在过去一段日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拿出来做一个议题:究竟有或没有「三权分立」,亦会引述某一些名人、某一些法官是如何说。但没有任何东西比《基本法》更清楚。《基本法》规定香港的制度,所以就所有大家的疑问,最好是看《基本法》。我记得我担任政务司司长时,曾经被问过一个类近的问题,因为当时情况不容许详细分析或澄清,我就说答案是在《基本法》。
   
  通识是一科很重要的科目,但这科目要教得好,一定要有准确的教材,特别是里面有一个章节或环节是关于「今日香港」。今日香港的宪制制度是什么,这是不容含糊的,是要说清楚,所以这次教育局说清楚,我觉得是值得我们认同和赞赏。在政府内部,起码在我这届政府,这些事情我说得很清楚,不过没有特别成为一个社会议题,我们亦没有特别机会出来像今日一样跟大家说清楚。
   
  首先,我们要了解香港的宪制秩序(Constitutional Order)。《基本法》的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基本法》的第二条说,没错,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享有高度自治,它有各方面的权力,它有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但《基本法》第十二条亦清楚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关系,是一个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关系。换句话说,这种享有的高度自治并不是全面自治,这种享有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并不是一个跟中央分权的宪制制度,我们享有的权是来自中央授权给香港。在这个制度里,究竟谁是核心去落实中央授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要履行的制度呢?就是一个行政主导的架构,而行政主导的核心就是行政长官。很多人往往误会了行政长官这位置只是行政机关的首长,这是不准确的。我担任三年多行政长官,我差不多只要有机会就跟大家说,我有「双负责」──我既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亦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我既是这个行政机关,即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这是《基本法》六十条所列明,我亦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没有「政府」两个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如果你翻开《基本法》第四章,谈香港的政治体制是什么,你会留意到第四章的第一节──通常是依序下来,最重要的放在先头──第一节是行政长官,由第四十三条至五十八条都是说行政长官的地位、身份、权力。如果继续看第四十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使的职权,不单止是管理特别行政区政府。我起码可以读一两条: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权包括是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如果香港的司法机关是完全不受制于这个政治体制,就不存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有这个功能;同样地,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在第四十八条第十款,可以批准向立法会提出有关财政收入或支出的动议,换句话说,立法会有些工作都要得到行政长官的批准才能够进行,这说明了行政长官独特的政制位置。
   
  为什么过去有一段时间,社会上会认为是「三权分立」呢?我不想怪谁说得不清楚,但往往我们要看说「三权分立」这四个字的情境是什么、前文后理是什么,即是说context是在说什么。我过去这段时间都很仔细看过有些司法界人士的说话,往往是在说分工。香港的司法机关当然有司法独立,在审判时是不受干预的;但往往你会记得,法庭会说这是政治议题,你要由行政机关或立法机关自行决定,我们作为法官,处理的是以法律证据作出一个公平、不受干预的审裁。所以往往是在说各自的分工,令其可行使《基本法》下赋予的职能。
   
  如果大家要看「三权」的关系,我会形容大家是各司其职,我亦希望可以互相配合,但我亦认同可以互相制衡。这些互相制衡的例子比比皆是,例如行政机关的决定可以受到司法覆核的挑战;立法会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一个终审法院法官被推荐,然后接受行政长官委任;行政长官亦可以在十分特定的情况下解散立法会;尽管法庭有司法独立,但在其他方面都会受到制衡,特别在资源方面。司法机关除了法官是由行政长官委任外,其资源亦受到制约。它和其他部门一样要提出资源上的需求,要得到行政机关,即财政司司长的支持,然后纳入当年的《财政预算案》,得到立法会的批准,司法机关才可以有资源继续其独立的审判工作。我想这些例子说明了这三个机关──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按着《基本法》,大家要履行自己的职能,并互相制衡及配合,但最终这三个机关透过哪一个机关或哪一个人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就是行政长官。
   
  我希望今日说清楚,以后我们学习宪法、《基本法》、香港的宪制秩序、香港的政制架构都有一个很清楚的背景。正如我所说,过往为何好像时常出现这种不清楚及有争拗,可能是有些错误的理解,这错误的理解是由于我们的宣传教育不足、或由于部分人士的认知有限、或由于有人故意误导去制造矛盾,种种原因都有。从今天开始,或其实从我这届政府开始,我们很重视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正确的说话要有胆量说出来,否则不断把不正确的说话或混淆的说话传播开去,便失去了原本的意义;而这原本的意义,即香港宪制秩序的原本意义,对香港是否能够继续有效、准确贯彻「一国两制」、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至为重要。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20年9月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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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右三)今早(九月一日)与司局长和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在政府总部的检测中心参与普及社区检测计划。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右一)今早(九月一日)与司局长和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在政府总部的检测中心参与普及社区检测计划。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早(九月一日)与司局长和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在政府总部的检测中心参与普及社区检测计划。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右二)今早(九月一日)与司局长和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在政府总部的检测中心参与普及社区检测计划。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早(九月一日)与司局长和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在政府总部的检测中心参与普及社区检测计划。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早(九月一日)与司局长和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在政府总部的检测中心参与普及社区检测计划。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早(九月一日)与司局长和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在政府总部的检测中心参与普及社区检测计划。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早(九月一日)与司局长和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在政府总部的检测中心参与普及社区检测计划。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早(九月一日)与司局长和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在政府总部的检测中心参与普及社区检测计划。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早(九月一日)与司局长和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在政府总部的检测中心参与普及社区检测计划。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早(九月一日)与司局长和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在政府总部的检测中心参与普及社区检测计划。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早(九月一日)与司局长和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在政府总部的检测中心参与普及社区检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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