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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传媒查询个别团体或人士安排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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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查询坊间有个别团体或人士表示可为市民提供收费的2019冠状病毒检测服务,政府发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回应及澄清如下:
 
  有关检测服务并非由政府相关部门安排,亦并非政府普及社区检测计划或特定群组检测计划的一部分。由于有关检测服务并非由政府安排,根据香港医务化验师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注册医务化验师专业守则》,须在注册医生/牙医的转介情况下,才可以进行2019 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否则涉事的医务化验师可能会被视为违反专业守则。相关团体亦必须确保个人资料的收集和处理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的规定。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如任何医生有理由怀疑有表列传染病个案(包括2019冠状病毒病)存在,他须立即通知卫生署署长。任何人违反上述规定即属违例。此外,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之化验所,须把呈阳性的样本以及有关个人资料送交卫生署公共卫生化验服务处进行核实,以确保患者可尽快接受隔离及适切治疗,及展开流行病学追踪。
 
  发言人说:「市民如感到不适,应尽早向医生求诊,并按医生指示进行检测。事实上,为了鼓励有征状的市民尽快进行病毒测试,务求做到及早检测和推前诊断,自七月二十七日起,自觉有较高感染风险及轻微不适的市民可在医院管理局(医管局)22间普通科门诊诊所,在指定时段内领取或交回有关的样本瓶,费用全免。政府亦已公布于九月一日开始普及社区检测计划,为全港市民提供一次免费检测,并呼吁市民积极参加、同心抗疫,为消减和控制本港疫情、得以逐步放宽社交距离措施、恢复市民正常生活尽一分力。」
 
  有意接受2019冠状病毒检测的市民,应尽量利用医管局的服务(有关普通科门诊诊所详情见附件),以及政府即将开展的免费普及社区检测计划。发言人强调,在政府安排的检测中,所有个人资料,包括检测样本与检测结果,皆不会传送至境外,工作流程亦不涉及将任何个人资料提供予境外机构或人士。
 
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2时07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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