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换届选举押后一年举行
  特区政府今日(七月三十一日)宣布,鉴于疫情严峻,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健康,并确保选举在公开、公平情况下进行,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决定将原定于二○二○年九月六日举行的二○二○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押后一年至二○二一年九月五日举行。
 
  为此,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援引《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第241章),制订《紧急情况(换届选举日期)(第七届立法会)规例》(《规例》),指明新的选举日期,终止现有选举程序,及处理有关选举开支和选举捐赠等事宜。《规例》已于今日刊宪,明日(八月一日)生效。
 
  政府发言人表示:「自七月初再爆发的疫情极为严峻,社区大爆发风险日增,有可能拖垮本港公立医院系统,构成极大公众危机。」
 
  「立法会换届选举规模极大,若数以百万名选民于同一日内投票,会引发非常高的病毒感染风险。由于现时禁止群组聚集的规例,候选人将不可能进行任何有意义的集会活动。此外,大量选民在内地生活、工作和学习,不少滞留海内外选民亦因边境管制而无法回港投票;加上长者选民因病毒感染风险特别高,在疫情严峻下极可能避免前往投票。」
 
  「综合上述因素,若选举如期在二○二○年九月六日举行,难以符合公平、公开的要求,并会危及选民、候选人、支持者和投票站/点票站工作人员的安全。因此,特区政府作出押后选举这个艰难但亦是必须的决定。」
 
  「新一波疫情很大可能持续数星期或更长时间,冬季亦可能再出现爆发;加上立法会有重要的实质职能及年度处理事务周期,选举亦需数以月计时间筹备及进行选民登记工作,把选举押后一年是合理和符合公众利益的安排。 」
 
  事实上,世界各地不乏因疫情而押后选举的情况,其中英国已将原定在二○二○年五月七日举行的地区议会选举和都会市长选举押后一年至二○二一年五月六日举行。
 
  发言人补充说:「现时的《立法会条例》(第542章)及《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均无法让政府为确保选举公平、公开及保障公众健康而押后立法会换届选举一年。鉴于疫情属危害公众安全的紧急情况,援引《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第241章)制订紧急规例押后选举,是唯一可行方案。」
 
  上诉法庭在二○二○年四月就有关《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的裁决,已确定条例合宪,并让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迅速和有效地立法,以应付所有及各种紧急情况和公共危险。
 
  《基本法》第六十九条订明,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每届任期四年,因此现届立法会任期必须于二○二○年九月三十日结束。《紧急情况(换届选举日期)(第七届立法会)规例》只能把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日期押后一年,而未能处理二○二○年九月三十日后至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前出现的空缺。
 
  为此,行政长官已向中央人民政府呈交紧急报告,寻求支持和指示。国务院已回覆,支持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基于公众利益和香港实际情况,依法作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的决定。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推迟情况下如何处理立法机关空缺的问题,中央人民政府将依法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应依法做好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涉及的相关工作。

附件

 
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28分
即日新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