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实施加强社交距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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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七月二十八日)宣布,因应公共卫生的最新情况和相关发展,将加强社交距离措施,以进一步减少法院大楼的人群聚集和人流。
法庭事务是必要的公共服务,以确保司法工作有效执行。但由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或会持续一段时间,司法机构会继续监察公共卫生风险,适时推行适当措施,确保法庭能在情况许可下继续安全地处理事务。
除非接获法庭其他指示,否则所有聆讯将一般如期进行。如有任何改变,法庭会给予诉讼各方指示。
原订于八月三日至十四日期间展开、有陪审团参与的新审讯及有陪审团参与的新死因研讯,将会重新排期。法院会就重订审期的安排联络诉讼各方。
因应政府最新的禁止堂食安排,法庭在合适情况下或会给予适当指示,例如只在上午或下午进行聆讯,或给予较长的午膳时间。基于公共卫生考虑,司法机构继续不容许法庭使用者携带食物在法院大楼内进食。
法庭内的公众席和法庭大堂的座位数目将进一步减少,以增加社交距离。在有需要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司法机构或会安排在同一法院大楼内的其他地方即时观看法庭聆讯。法庭大堂、登记处和会计部等范围的人数限制将进一步收紧,以减少人流。
由七月三十日起,各级法院的登记处和会计部将缩短开放时间,经调整后的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及下午二时至五时(公众假期除外)。因此,登记处和会计部所能处理的事务将进一步减少,等候时间亦会进一步延长。
由七月三十日起,向法庭使用者及公众人士提供支援服务的其他办事处将缩短开放时间,详情如下∶
办事处/公众柜枱 | 调整后的开放时间 |
于湾仔法院大楼的法庭语文组核证译文服务柜枱 | 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五时 |
于不同法院大楼的执达主任办事处公众柜枱 | 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五时 |
于湾仔法院大楼的综合调解办事处 | 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五时 |
高等法院图书馆 | 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五时 |
于高等法院大楼的无律师代表诉讼人资源中心 | 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五时 |
于土地审裁处的建筑物管理调解统筹主任办事处 | 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五时 |
小额钱债审裁处资讯中心 | 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五时 |
于高等法院大楼的投诉组 | 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五时 |
投诉组柜枱服务将于同日起暂停服务,直至另行通知。
有关法庭事务一般安排的查询,可于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以及下午二时至五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以下热线:
- 一般查询:2869 0869
- 终审法院:2123 0123
- 高等法院:2523 2212
- 遗产承办:2840 1683
- 区域法院:2845 5696
- 家事法庭:2840 1218
- 土地审裁处:2771 3034
- 劳资审裁处:2625 0020
- 小额钱债审裁处:2877 4068
- 裁判法院:2677 8373
- 死因裁判法庭:3916 6204
- 执达事务组:2802 7510
- 法庭语文组:2388 1364
司法机构会继续把最新资讯上载至司法机构网页(www.judiciary.hk),包括审讯案件表、所有关于司法机构事务的安排和法庭使用者应注意的事项。法庭使用者应参阅司法机构网页以取得最新资讯。
完
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