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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主席年结记者会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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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主席陈健波今日(七月十七日)于财务委员会(财委会)年结记者会上的发言全文:

  多谢传媒朋友出席今日的简报会。我会跟大家回顾一下财务委员会在这个立法年度的工作,主要分几方面,第一是会议的统计数字,以及我对下一届财委会的寄语。

  相信大家仍然记得,上个立法年度临近结束时,因为有示威人士冲击立法会大楼并造成很严重的破坏,多个财委会会议取消,令财委会积压不少财务建议有待审批;而在这个立法年度亦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有三次合共十八小时的会议未能召开。为了追回时间,我在会期开始不久已尽量加开会议。这个年度财委会合共举行了五十六次(会议),会议时数是253小时,是立法会历史上在一个年度内(财委会会议时数)最长的时间,共批准了八十五项财务建议,尚有十三个项目未完成审议。

  这个年度获批准的款项涉及的承担额合共为4,465亿元,大幅高于上年度的1,221亿元,亦是历来批准款项最多的一年;单是防疫抗疫基金第一轮及第二轮措施有关的紧急拨款(建议)已涉及拨款达1,500亿元。

  获批项目包括:

  (一)四十三项工程建议,例如二○一九/二○财政年度的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整体拨款,合共承担额是1,770亿元。较大型工程例子有六所医院的扩建或重建计划、西九文化区基础建设及综合地库的工程项目,以及T2主干路及茶果岭隧道建造工程;

  (二)二十九项非工务工程建议,涉及承担额是2,695亿元,包括拨款约217亿元以落实一系列减轻市民的财政负担和支援企业的措施;以及拨款200亿元购置物业以提供福利设施;以及

  (三)十三项人事编制的建议,涉及开设十八个首长级常额职位和五个新首长级编外职位,以及保留/重设二个首长级编外职位。

  过去一年,财委会审议的项目众多,部分具争议性,用最多时间审议的是二○一九/二○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项目,用了二十五小时(处理),而(向)海洋公园(提供拨款的)项目,亦用了约十二小时。本年度财委会审议一个项目平均需要约两小时十五分钟,较去年(每个项目)平均需要一小时四十五分钟为多,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的审议时间较长所致。

  我留意到,自从二○一八年三月修订《财委会会议程序》的相关条文以理顺会议程序后,财委会在运作方面大致畅顺。委员会于这个年度提出中止待续议案有七次,与上年度相若;而委员会处理就议程项目表达(意见),即俗称37A的议案,所占用会议时间的比率,则由上年度的3.6%减少至本年度的3.1%;这个年度有委员提出引用财务委员会传召权力的议案,由于财委会尚未制订任何一套处置的方法,所以长远是需要处理的,但整个过程尚算顺利。

  过去五年,我连续担任财委会主席,一直尽力与政府当局及不同阵营的委员在会上及会外沟通协商,以了解项目的细节及委员关注的重点,我亦要求当局尽量提供完整详尽的资料回应委员的提问及疑虑。为令委员会的运作更有效率,我在本年度当选财委会主席后,随即去信政府,转达委员对政府提交财务建议的安排,特别是会议前的谘询工作、编排议程项目及讨论文件的质素等方面(的意见),并请政府积极跟进。政府亦提供了详细书面解释。我留意到,政府(官员)最近的回应已有所改善。

  我想说一说,在审议财务建议时,委员往往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当委员不满意政府(官员)的答覆时,便会不断追问,以及希望(提问)时间越长越好。然而,我作为财委会的主席,不能只考虑一个人的需要,而是须顾及六十多名委员的(发言)需要,因此,很多时候我必须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作出划线的决定,使表决得以进行。目的是确保财委会公平、有秩序和有效率地处理其事务。事实上,财委会主席有(主持会议的)权力,这是高等法院当年就一项司法覆核案件的决定,即财委会主席有权对辩论设定时限和终止辩论。

  综合今届财委会工作(的经验),我认为,财委会主席、委员及官员在财委会的运作都有其角色及责任,议员应在会议前透过电话、书面或会面,与官员先行沟通,以便在会议上不须就文件已提及的事宜提问,以及可以聚焦于关键的问题,因为财委会的会议时间始终有限。

  而官员亦有责任,在回应委员的提问时,应要针对问题、一步到位地回应,不能机械式地重复政府的立场,或表达自己既定的立场,又或者在回应时作出冗长发言而未能说出重点。我希望将来官员要预备在两分钟内能回应议员的问题。有些官员可能习惯用十分钟才表达一件事,但阐述前文后理是没有意义的,我们亦没有那么多时间,官员应练习在两分钟内能聚焦回应议员的问题。另外,若委员指出的问题或政府的错误是真确,官员应勇于承认,以及最重要的是讲述改善建议,不能不断拒绝认错,更不应回避问题或隐瞒资料,我相信这有助减少不必要或重复的提问。

  最后,我要特别一提,副主席陈振英议员在这个年度积极分担我主持会议的工作,他曾主持的会议多达八十五小时,占总会议时数约三成。我在此要衷心感谢陈议员的协助,亦感谢立法会的秘书团队,包括法律顾问及秘书处同事不辞劳苦,为委员会繁重的工作提供专业支援。多谢各位。
 
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2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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