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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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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七月十四日)宣布,因应最近的公共卫生情况,虽然法庭聆讯和登记处事务一般维持进行,但司法机构会实施增加社交距离的措施,以确保在情况许可下法庭可继续安全地处理事务。

  增加社交距离的措施将减少法庭整体能处理的事务,法庭聆讯或会被分隔处理及/或延期。就诉讼各方而言,除非接获法庭的其他指示,否则应视作法庭聆讯如期进行。如任何程序需延期或再次排期,法庭将给予指示。法庭和法庭大堂将继续设人数限制。

  各级法院的登记处将继续按正常时间办公,即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时,以及下午二时至五时三十分(公众假期除外),但将实施特别行政措施,包括把登记处的范围由现时的位置扩展到同一法院大楼的其他地方,以减少人流和可能出现使用者过于密集的情况。法庭使用者抵达法院大楼后,会获得清晰指示。登记处范围将继续设人数限制。

  其他的法庭办事处(例如会计部)的办公时间维持不变,但司法机构会在适当情况下,继续在该些办事处范围设定人数限制。

  法庭将继续鼓励法庭使用者使用电子方式处理法庭事务,包括在适当情况下,透过视像会议设施进行遥距聆讯,以及以电子方式提交文件。

  司法机构会密切留意一般公共卫生情况的变化,并在有需要时调整社交距离措施。

  高等法院大楼餐厅和西九龙法院大楼小食部仍然关闭,直至另行通知。

  至于位处法院大楼内但由政府部门或非政府机构营运的办事处,法庭使用者可直接向相关的服务提供者查询该些办事处的开放详情。
 
预防及人流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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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机构会因应当时的公共卫生情况,严格实施适当的预防及人流管理措施,包括加强清洁和消毒公用地方,要求所有进入法院大楼的人士接受体温检测,除非法官另有指示,须时刻佩戴口罩,实施必要的排队及其他管制措施以控制人流和避免人群聚集。

  法庭内的公众席和法庭大堂的座位数目减少约一半,并继续采用棋盘式座位安排,以及在有需要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转播法庭程序。此外,法庭大堂、登记处和会计部等范围将继续设人数限制,避免聚集。

  所有法庭使用者,包括诉讼各方和法律代表,如发烧或体温异常,及/或正接受任何规定的检疫或医学监察,切勿前往法院大楼,应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早向法庭申请缺席许可或通知法庭缺席的原因。

  法庭使用者应时刻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以及于逗留在法院大楼期间经常消毒双手。所有法院大楼的入口、登记处和法庭内均备有酒精搓手液。

  法庭使用者应听从司法机构员工和保安人员的指示。

  如有查询,可于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时以及下午二时至五时三十分(公众假期除外)致电以下热线:
 
  • 一般查询:2869 0869
  • 终审法院:2123 0123
  • 高等法院:2523 2212
  • 遗产承办:2840 1683
  • 区域法院:2845 5696
  • 家事法庭:2840 1218
  • 土地审裁处:2771 3034
  • 劳资审裁处:2625 0020
  • 小额钱债审裁处:2877 4068
  • 裁判法院:2677 8373
  • 执达事务组:2802 7510
  • 法庭语文组:2388 1364

  司法机构会继续把最新资讯上载至司法机构网页(www.judiciary.hk),包括审讯案件表、所有关于司法机构事务的安排和法庭使用者应注意的事项。请法庭使用者按需要参阅司法机构网页以取得最新资讯。
 
2020年7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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