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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进一步收紧社交距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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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十三日)公布将稍后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及《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下的修订及指示刊宪,以进一步收紧社交距离措施。上述修订及指示将由二○二○年七月十五日零时零分起生效。
   
  本港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近日出现急剧变化。七月十三日公布的52宗确诊个案中,涉及41宗本地个案。在七月七日至七月十三日期间新增个案中包括181宗于潜伏期间没有外游记录的个案。近期出现源头不明的本地个案,显示社区有持续的隐形传播链。最新的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显示,大规模爆发的风险极高。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及卫生专家的意见,2019冠状病毒病在未有有效疗法及疫苗前将不会消失,因此政府需要把防控疫情和管理感染的工作纳入成为社会日常运作的新常态。就此,政府一直采取张弛有度的策略,以便在出现无法避免的小型社区爆发时,迅速调整抗疫措施。继政府在七月九日宣布收紧社交距离措施后,鉴于疫情有进一步恶化的迹象,政府认为有需要进一步收紧社交距离措施。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表示:「最近短时间内出现多宗源头不明的本地个案是一个重要的警号,提醒社会大众在防疫抗疫方面不能松懈。考虑到最新的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特别是近期个案显示涉及不佩戴口罩的活动所带来较高的风险,我们认为现时需要进一步收紧社交距离措施,包括就餐饮业务实施严格的人数及容量上的限制和其他感染控制规定,以及关闭表列处所。」
   
  最新指示下的规定及限制(详情载于附件一)如下:
 
餐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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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餐饮业务,餐饮处所内的顾客数目,在任何时间均不得超过该处所通常座位数目的一半,并不得有多于四人同坐一桌。

(二)每天下午六时起至翌日早上四时五十九分,除特定处所(即第599F章附表1所指的处所,例如医院、护理院舍、治疗中心、寄宿学校、由政府控制或管理的处所,以及政务司司长根据规例第5条指定的若干餐饮业务)外,餐饮业务负责人须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有关业务的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及如该业务在某处所(或某处所的部分范围)售卖或供应食物或饮品,供在该处所内进食或饮用,餐饮业务负责人须关闭该处所或该范围(视属何情况而定)。受影响处所将被容许继续以外卖及外送方式售卖或供应食物及/或饮品。

(三)纯粹或主要用作售卖或供应令人醺醉的酒类(《应课税品条例》(第109章)第53(1)条所界定者),供人就地享用的处所(一般称为酒吧或酒馆),必须关闭。餐饮业务处所内有纯粹或主要用作售卖或供应上述酒类供人就地享用的范围必须关闭。

(四)在餐饮处所内不得进行现场表演及跳舞,并暂停餐饮处所的卡拉OK活动及麻将天九活动。继续维持就餐饮业务处所的其他规定及限制。

表列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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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求所有附表所列处所停止营业,详列如下: 

(a)游戏机中心;
(b)浴室;
(c)健身中心;
(d)游乐场所;
(e)公众娱乐场所;
(f)设置(或拟设置)供租用举行社交聚会的处所(一般称为派对房间);
(g)美容院;
(h)通常供人饮酒,以及跳舞或作其他娱乐的、营业至深夜的场所(一般称为夜店或夜总会);
(i)卡拉OK场所;
(j)麻将天九耍乐处所;及
(k)按摩院(豁免者除外,见附件二)。

(六)就会址,除餐饮处所外必须关闭。

  上述就餐饮业务及表列处所的措施由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为期七日至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羣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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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在公众地方进行羣组聚集的人数限制由五十人收紧至四人,将由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除获豁免者外,继续在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至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的十四日期间内禁止在公众地方进行羣组聚集。

(八)因应最新的羣组聚集人数限制,政府会相应调整第599G章下的豁免羣组聚集(见附件三),包括: 

(a)豁免于婚礼上不多于20人的羣组聚集,前提是于该婚礼上并无供应食物或饮品;
(b)收紧就按照任何条例或规管该公司的运作或事务的其他规管性质文书举行的上市公司的股东会议的人数限制。会议上不可供应食物或饮品,而每个房间或区隔范围的可容纳人数由不多于50人收紧至20人;及
(c)撤销豁免宗教活动中的羣组聚集。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根据第599F章及第599G章早前发出的所有其他指示(即分别于七月十一日及七月三日生效的指示)在程序上将于七月十五日暂时被撤销。

  发言人表示:「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疫情发展,不时检讨已实施的相关措施,以在考虑到所有相关因素后作出适当调节。我们强烈呼吁市民保持警觉,时刻保持个人和环境卫生,在日常生活中尽量与他人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防止病毒继续在社区散播。」

  餐饮业务负责人及表列处所管理人违反第599F章的法定规定者即属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此外,任何人参加受禁羣组聚集、组织受禁羣组聚集,或拥有、控制或营运进行该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许进行该聚集,根据第599G章均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参加受禁羣组聚集的人,可藉缴付定额罚款2,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
 
2020年7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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