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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立法会议员的薪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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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七月十日)表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第七届立法会议员的薪津安排(包括每年调整机制)应沿用现时第六届立法会议员的安排。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独立委员会)就第七届立法会议员薪津安排进行了详尽检讨,并作出数项建议以改善薪津安排。

  发言人表示:「在作出上述决定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独立委员会的建议并非不合理,但考虑到本港现时经济下滑、劳工市场的薪金和就业情况,以及政府最近就冻结公务员和政治任命官员的薪酬及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的酬金的决定等因素,认为不适宜实施有关建议。」

    「政府感谢独立委员会就检讨第七届立法会议员薪津安排所作的努力及提出的宝贵意见。」

  按照上述决定,第七届立法会议员会沿用现时立法会议员的薪津安排,包括 :

(a)每月101,000元的酬金(注一);
(b)任期内所得酬金总额百分之十五的任满酬金(在每届任期届满时支付);
(c)每年35,180元的医疗津贴;
(d)每年2,770,970元的办事处营运开支偿还款额;
(e)每年221,310元的酬酢及交通开支偿还款额;
(f)每年221,520元的主席酬酢津贴;
(g)每届375,000元的开设办事处及资讯科技开支偿还款额(注二);及
(h)结束办事处开支偿还款额(每届为每年办事处营运开支偿还款额十二分之一的款额另加实际遣散费)。

  上述(a)、(c)、(d)、(e)及(f)项组成部分会继续在每年十月按照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调整,而上述(b)及(h)项组成部分亦分别按(a)及(d)项组成部分的任何调整而调整。根据既定机制,下一轮的每年调整将于二○二○年十月一日生效。

  未计及每年的物价调整,第七届立法会议员薪津安排涉及的拨款总额预计约为13亿元,或每位议员每届约1,830万元。

  独立委员会由唐家成担任主席,成员包括郑国汉教授、刘嘉时、罗婉文、蔡永忠及黄子逊。独立委员会的其中一项工作,是就立法会议员的薪津安排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独立委员会于二○一九年初就第七届立法会议员薪津安排展开全面检讨工作,有关工作于二○二○年五月完成。

注一:立法会主席及代理主席的每月酬金分别为其他立法会议员酬金的百分之二百及百分之一百五十。

注二:在上届任期内已申领开设办事处开支偿还款额的议员可在新一届任期申领262,500元。
 
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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