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恢复二读辩论《2019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恢复二读辩论《2019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法定产假)(《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

  首先,我感谢立法会在六月二十四日恢复《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我非常感谢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开了四次特别会议处理《条例草案》的相关政策内容,期间亦因为疫情而需要多次更改会议日期。我亦要多谢34位议员的发言。

  《条例草案》的目的,这次(议员)说了30多次,我不再重复。不过我一定要澄清,延长产假的政策目标并非鼓励生育,亦无任何证据证明单是延长四星期产假,会有鼓励生育的作用。正如主席所言,此议案与人口政策没有关系,我也不是负责人口政策的官员。不过我可以建议大家看看二○○三年(《人口政策专责小组报告书》)和二○一五年(《人口政策——策略与措施》)详细的人口政策报告书,大家不会找到鼓励生育的政策目标。

  过往于立法会内回应各位议员问题的答案,我也不在此再重复了,有很多纪录让大家参考。

  考虑到立法会议员及社会大众的意见,以及为进一步优化对怀孕雇员的有关保障,我已经向立法会作出预告动议修正案,将原本建议就延长法定产假的额外产假薪酬上限由36,822元提高至80,000元。我会于动议修正案时就此作进一步解释。

  如《条例草案》获得通过,政府将会透过行政措施,以报销形式承担《条例草案》下的额外产假薪酬。所以,原本劳工处正计划需要拟定一个全新的发还产假薪酬计划(发还计划),以向雇主发还新增四星期的法定产假薪酬。虽然原计划需时约18个月,以开发有关发还计划的制度(系统)、筹备成立发还计划的办事处,以及招募和培训人手等,要到二○二一年底才可推行。

  不过我们听到立法会议员的意见,要求政府早日实施《条例草案》,这亦符合社会人士的期望。政府接纳立法会议员的意见,并已获得财务委员会(财委会)同意拨款委聘代办机构协助执行发还计划,以加快程序及压缩准备工作。如立法会在本届会期内能够通过《条例草案》,劳工处会尽快谘询劳工顾问委员会,以期提早在今年底前实施修订条例,并在二○二一年上半年内当代办机构备妥有关设施后,由政府向雇主发还新增产假薪酬。

  我相信各位议员过往审批财委会拨款时,都会留意到大部分的系统建立或作大幅度更新时,往往都要18个月或更长时间。当中,时间最长的部分是公开投标、设立办事处及聘用人手与训练。大家或许留意到最近的「保就业」计划,由财委会批准拨款至开始接受申请,只用了两个月时间,原因有三个:
 
  1. 「保就业」计划的推行是透过外判主要系统设计及审批程序;
  2. 「保就业」计划的资源来自「防疫抗疫基金」,而不是由「政府一般收入帐目」支付,所以不一定需要经公开投标相关程序聘用代理人。虽仍经过一个竞投报价及技术建议的程序,单是如此已经缩短了最少六个月时间;及
  3. 「保就业」计划是一个短期计划,一切可以尽量从简,亦因必须及时才能做到保就业,所以未能做到滴水不漏亦只可接受;而今次的额外产假薪酬发还计划是政府恒常项目,所以要依从一般政府程序要求及尽可能照顾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第二,由「政府一般收入帐目」支付不能省去公开投标的要求,当中包括:进行市场研究、草拟投标文件、公开投标、评审标书及委聘代办机构等。唯一可以争取压缩建立发还计划的空间,便是将主要的审批发还申请的程序及系统建立外判。此外,由于产假一般需要「前四后十」或「前二后十二」星期放取,而雇主须按《雇佣条例》支付整段产假的薪酬后才可申领发还款项,即最早提交发还申请的雇主,也会是修订条例生效约三个月后的事,因此修订条例可以在实施发还计划前生效。

  主席,我就各位议员在辩论提出的意见和问题,我只作几点简短的补充。

  《条例草案》建议将《雇佣条例》下「流产」的定义由「怀孕28个星期内」更新为「怀孕24个星期内」,主要原因是要配合现行的医学定义和做法,减去现时会出现的混淆。

  有两位议员提到有关延长产假所导致人力的损失。从宏观的角度,我们估计受惠的人数约27 000人,若乘以四星期,每年约损失相等于2 000名劳动人手。不过外国的研究一般显示,延长有薪产假有助减少妇女因生育而脱离劳动巿场的机会,就这一点政府会密切留意整体劳动巿场的变化。当然从个别雇主的角度,特别是中、小、微企来说,延长产假会有一定的人手压力。我希望大家都接受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从友善家庭政策、妇女权益及婴儿福祉的角度,延长产假至14星期是必须及最低限度的。

  胡志伟议员提到黄碧云议员所提每年检讨这个问题的修订,以及政府反对的立场;他亦提到政府于二○一九年四月提交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的文件,建议在劳工处开设一个首席劳工事务主任常额职位。如果大家看清楚文件,写法是「在需要时检讨」(额外四个星期产假款项的上限);但黄碧云议员提出的修订是每年皆要检讨,所以会产生额外开支。

  主席,我希望各位议员支持政府这个对女性雇员、其家庭、新生婴儿及整体社会都有利的立法修订建议。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20年7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