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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引入窥淫、私密窥视、未经同意下拍摄私密处及相关罪行展开公众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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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区政府今日(七月八日)公布,就窥淫、私密窥视、未经同意下拍摄私密处及发放相关影像订立刑事罪行的建议,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
       
  发言人表示:「政府接纳法律改革委员会《窥淫及未经同意下拍摄裙底》报告书的建议,提议就窥淫及未经同意下拍摄私密处(包括照片及影片)订立刑事罪行。另外,政府亦建议就不论目的为何的私密窥视订立刑事罪行。」
 
  「为进一步保护受害人,政府亦提议就发放上述拟议罪行中偷拍的私密影像,及在未经同意下发放先前经同意拍摄但没有同意作其后发放的私密影像订立刑事罪行。另外,政府建议将所有这些罪行纳入为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下指明列表中的性罪行。」
 
  现行法例并无针对窥淫或未经同意下拍摄私密处(例如拍摄裙底)而订立特定罪行。有关行为目前只可被控以其他罪行(例如「游荡」、「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等),当中有部分刑罚相对较轻,与窥淫和私密偷拍的严重程度并不相称,尤其该等罪行往往侵犯受害人的私隐权和性自主权,对受害人造成长期困扰、侮辱、骚扰和压力。
 
  谘询文件可于保安局网站(www.sb.gov.hk/chi/special/voyeurism/index.htm)下载。公众可在二○二○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透过邮递(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东翼十楼保安局)、传真(2501 4281)或电邮(consultation@sb.gov.hk)提交意见。
 
2020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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