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年报提交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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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的职责是监察廉署如何处理有关对该署及其人员的非刑事投诉。委员会从独立角度审议廉署就这些投诉作出的调查和结论,亦会检视廉署的工作程序。若发现有可能导致投诉的情况,委员会会提出改善建议。
在二○一九年,委员会共接获十四宗有关廉署或其人员的投诉,涉及六十八项指控。在二○一九年受理的指控中,百分之五十七涉及廉署人员疏忽职守、百分之三十三涉及行为不当、百分之七关乎滥用权力,而其余百分之三则是关于廉署的工作程序有不足之处。
廉署会在对投诉个案进行全面调查后,向委员会提交调查报告。如认为投诉无须展开全面调查,廉署则会向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在二○一九年,委员会共举行三次会议,审议了十三宗于二○一六年、二○一八或二○一九年接获的投诉个案的调查报告,关乎共六十八项指控。有两宗投诉内的三项指控查明属实或部分属实,共涉及三名廉署人员,上级人员分别向三人作出训示。在这一年内,委员会亦审议及通过了三份评估报告。初步评估显示,这些投诉缺乏理据,或内容上重复先前已由委员会处理的投诉,委员会亦同意无须就这些投诉作进一步调查。
在审议投诉时,委员会与廉署一同仔细检视廉署的内部程序、指引和惯例。经审视二○一九年审议的调查报告带出的事宜后,廉署举办了一系列简报会并加强培训课程内容,以期提升前线人员在进行搜查、备存检取证物记录,以及处理所收到外间通讯方面的警觉性。廉署又为所有人员举行简报会,提醒他们须在处理选举相关事宜上提高专业敏感度。同时,廉署已着手检讨用作记录投诉人或证人供词的标准表格,确保向投诉人或证人所收集的个人资料是必须及足够而又不会超乎适度。
市民可于行政署网页(www.admwing.gov.hk/chi/links/icac.htm)或廉署各分区办事处查阅委员会的年报。
完
2020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1分
香港时间11时31分